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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酒“黑色经济”整治迫在眉睫(1)
来源: 《华夏酒报》  2012-01-29 09:58 作者:吕俊岐

  “黑云”压城,触目惊心

  2011年11月30日,湖南郴州市警方公布了一起涉案金额达亿元的特大制售假酒案,摧毁了一个庞大的制售假酒网络。

  据郴州市警方揭示此起制售假酒的犯罪链条概况为:犯罪团伙从温州、菏泽购买制造假冒高档白酒的包装材料,从广州购买制造假冒外国名酒的包装材料,其中包括包装箱、包装盒、酒瓶、瓶盖、防伪标识、镭射码、合格证、说明书等全套材料;从郴州批发市场上购买“绵竹大曲”、“小头曲”等低档白酒,从广州购买一些低档葡萄酒等假洋酒,然后在郴州勾兑调配,再灌入高档酒的酒瓶,贴上防伪标识,配上假冒的外包装。经过如此程序,一瓶成本不过几十元的低中档酒,摇身一变成了身价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高档名酒。

  最后,这些假酒销往郴州、衡阳、永州等地的酒店、酒行,形成了产运输销售一条龙的制假售假网络。而在同一天,北京警方出动警力1600余人,一举打掉制售假冒高档白酒犯罪团伙34个,抓获涉案人员93人,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5个,缴获假冒茅台、五粮液、水井坊等名牌酒近万瓶,查扣大量用于生产加工假酒的空酒瓶、包装盒等包装材料20余万件,以及压盖机、封装机、打码机、打胶枪等制假设备40余台,涉案总价值高达1500余万元。

  据北京警方的案情通报显示,这些被端掉的多个制造、销售假冒高档白酒的犯罪团伙,呈现了一些新的犯罪特点,如团伙之间既独立作案又相互交叉。

  而以张某、后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长期以低档白酒、劣质白酒冒充高档白酒,在市场上进行销售,团伙的上下线涉及湖北、河北、广东等地。

  而在这两起假酒犯罪大案之前的11月初,有关资料显示,在公安部统一部署指挥下,浙江、福建、山东等12个省市公安机关同步行动,统一收网,开展打击制售假酒犯罪专案集群战役,取得显著战果,共摧毁制售假酒和商标、包装材料犯罪团伙19个,打掉犯罪窝点9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达184名。

  据介绍,在此次专案集群战役中,各地公安机关现场查获“茅台”、“五粮液”、“洋河蓝色经典”、“水井坊”、“郎酒”等10多个知名热销品牌假酒近2万瓶,各类商标标识、包装盒3000万余套,印刷机、打码机、晒版机及叉车、货车等各类制假、运输设备几百台。

  据估算,如这些假冒包装材料被制成假酒流入市场,市值将超过30亿元。

  在相隔如此短的时间内,在某个地区或部分省市范围内,制造销售假酒的犯罪现象如此接二连三;更不用说,在这之前发生的诸多制售假酒案例了。

  因此,可以说,目前国内市场上制售假酒犯罪行为,仍然是令人触目惊心。

  对此,国内有关执法专家认为,当前我国制售假酒犯罪呈现了一些新特点:产业链条健全,作案手法日趋专业。

  破获的案件中,既有专门从事假酒商标标识印制的,又有负责假酒外包装生产的,既有专门制作假冒防伪标识的,又有设立地下窝点生产假酒的;假冒品牌众多,紧贴当前市场消费趋势。

  制售假酒犯罪团伙所侵害的品牌种类涵盖了国内主要白酒品牌,他们生产的假酒均是当前畅销紧俏品牌,社会消费量巨大,假酒流入市场,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巨大隐患;地下交易网络活跃,制假售假“黑色经济”已经形成。

  案件涉及地区中,既有传统印刷、制造业发达的沿海地区,又有市场消费数量巨大的大中城市,并辐射中西部地区,地下交易非常活跃,各地制假售假人员相互交织,错综复杂。

  “制售假酒犯罪‘黑色经济’已经形成,并大有‘黑云压城’之势,令全社会触目惊心,已到了需要全社会高度重视,各方面密切协同、综合整治的时候了,以还一个洁净、安全、公平、放心的酒类生产、流通及消费市场环境。”一位业内专家如此说道。

  打防结合,综合整治 

  有关统计显示,今年前11个月,全国白酒产量已达到近800万千升,产值突破2000亿元,产量和产值均同比增长超过20%。葡萄酒及洋酒也保持了较高同比增长。

  与此同时,不少一二线名酒的价格也在不断上涨。也许,就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对名白酒及葡萄酒、洋酒的造假,就成了一些不法分子的生财之道。

  当然,制售假酒的犯罪手段更加多样也更加疯狂,为执法部门的工作增加了更大难度。

  也许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来形容制售假酒犯罪与执法者的博弈,更能说明当今制售假酒不法分子的行为升级和猖狂。

  多年前的制造假酒行为,往往表现在粗制滥造,作案手段单一、低下,当然,犯罪分子用工业酒精充当食用酒精制售的假冒伪劣酒,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安全,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危害。

  近年来,制售假酒者采用不断转换造假手法的同时,他们转向用低档但合格的酒品兑出较高档次的酒品。采用这种造假行为,更为隐蔽。

  而另一部分“专业”的造假者更为狡猾,他们为了获取更大、更久的造假利润,挖空心思,譬如形成制售假酒产业链、用更接近所假冒名酒口味的基酒等手段,对被假冒的名酒厂产生更大的利益伤害。

  前不久,湖南怀化市公安和工商执法人员联合行动,对一个造假酒的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发现满地都是已经灌装完毕、等待装箱的酒瓶,涉及造假的白酒包括茅台、酒鬼、剑南春等多个知名品牌,案值430多万元。

  据犯罪嫌疑人周某交代:他们在制造假酒的时候,需要根据不同名酒的香型,选择不同的中低档白酒进行灌装。

  民警们调查发现:由于使用的是同一香型的白酒来勾兑名酒,因此周某生产的假酒不容易被发现。而为了制造出假的茅台酒,周某还从贵州茅台镇那些私营酒厂里购酒来灌装“假茅台”。周某表示,这样做出来“假茅台”的质量跟正品的茅台酒味道,基本上就有些类似了 。

  民警们在清点现场时发现:周某的窝点不光生产一般的名酒,一些市场上销路好的名酒年份酒,他也能假冒生产。

  在生产窝点里,就发现了所谓15年和50年的茅台年份酒,不过周某交代,这两种酒,在他这里生产用的就是同一种原料酒,只不过换了不同包装而已。

  办案人员介绍:为了迷惑消费者,周某不光挖空心思选择香型相同、口感相近的白酒冒充各类名酒,还特别注意这些名酒外包装上的一些小细节,使其更具欺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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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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