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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酒水 消费者被“请”出饭店
来源: 千山晚报  2011-11-03 15:24 作者:本报特别报道组

  25日晚上6点多,市民邱女士一家人去原人民商场附近的一家饭店吃饭,为父亲庆祝生日。本来是高高兴兴的一件事,可由于饭店的服务员说什么也不让自带酒水进店,虽然父亲解释说,这是他每天都要喝的药酒,而且大家已经点好了菜,但店方仍然不肯通融,弄得大家很尴尬,不仅使本来兴致很高的家庭聚会泡汤,而且还被“请”出了饭店。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消费者都有过类似经历,饭店“拒绝自带酒水”这一问题近年来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与争议。   

  消费者:带瓶药酒 饭店拒绝服务  

  由于25日是父亲的生日,所以市民邱女士特意安排全家人到饭店吃饭。当天晚上6点左右,除了邱女士的父母、女儿和她本人,其他人都先到了饭店,点完了餐,也把生日蛋糕摆在了桌子上,想等父亲到饭店时就可以直接吃饭。可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等父亲到饭店刚要进包间时,却被服务员拦了下来,理由是“自带酒水莫入”。

  邱女士觉得十分生气,“我们这带的是药酒,又不是其他的酒水,凭什么不让我们带啊?更何况这是我爸的习惯,每天晚饭前都要喝一小杯药酒,他们饭店也没有这种酒。”于是,双方争吵了起来。邱女士让服务员把经理找来,不一会儿,自称是酒店大堂经理的马先生来了,明确表示:“我们饭店不许自带酒水,你可以把药酒寄存到吧台。”可是邱女士却表示把酒放到吧台不放心,“我就把药酒放到边上,不喝还不行么?”邱女士问,但马经理仍表示不行,并说:“你要是不想放吧台,你们就可以走!”

  “那这桌菜钱怎么办啊?”邱女士问。

  “不用你们付了,你们走就行了!”对方表示。

  一听这话,邱女士觉得更生气了,最后,一家人只得带着一肚子气离开饭店。  

  饭店:自带酒水 安全无法保证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该饭店的值班经理邢女士,她表示,虽然事发时不是自己当值,但她了解事情的始末,也承认饭店有不许顾客自带酒水的规定。她表示,饭店这样做,因为怕顾客喝了自己带的药酒后,再吃海鲜,一旦有过敏反应或其他问题,不便查明其中原因,说不清到底是饭店的饭菜有问题还是顾客自带的酒水有问题了。所以,饭店宁可自己承担这桌菜300多元的费用,也坚持让顾客“走人”。“不招待自带酒水的顾客是饭店的规定。”

  邢女士说,如果顾客自带酒水,可以寄放到吧台,由饭店的服务人员暂时代为保管。  

  内幕:酒水利润 是饭店眼中肥肉  

  记者采访发现,鞍山不少酒店都有“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一些酒店门口甚至就竖着“自带酒水莫入”的牌子。知情人介绍,酒店拒绝顾客自带酒水,是因为酒水的利润十分丰厚,是饭店眼中的一块“肥肉”。比如正常超市卖20多元的酒,到了酒店就可能卖到七八十元,而饭店批发酒水的价钱要比超市的销售价还要便宜,因此,其中存在巨大的利润空间,酒店是不会轻易放弃这块大蛋糕的。

  而据另一家酒店的负责人介绍,因为竞争,餐饮业的饭菜价格已经降到很低了,利润很薄根本不挣钱,因此,需要从酒水中收回一些成本,如果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酒店的利益将会受到很大影响。当然也有部分原因是因为怕消费者自带酒水发生食物中毒或身心伤害时,饭店有理说不清。  

  消协:如此“行规”一直存在争议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鞍山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的相关人士,据介绍,“是否允许自带酒水”已是纠缠中国餐饮业多年、争论不休的老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对餐饮业“禁带酒水”、“开瓶费”等行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酒店一方在消费者进行消费之前明确告知“酒店不允许自带酒水”,那么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来看,并不算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但如果没有提前告知,那么就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编辑:赵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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