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判断造假渠道很难,难以查处“上家”和“下家”。由于当前制造假酒各环节已实现专业化,各环节上家和下家只需电话联系、网上银行或者银行转账付款、物流公司发货,上下线之间一般都不认识也根本无需见面,致使警方难以对上下游造假售假链条进行有效打击,被警方斩断的利益链条很快又因为供求关系重新连上,致使无法根除制假售假。
其次是造假行为以及造假金额难以认定。丁迎告诉笔者:“现在基本都是用低档白酒作为假冒高档酒的原料,如果送质检部门检验,每瓶酒要花上百元的鉴定费,目前我们查获的假酒有近千批次,给质检的检验费就要数万元,而且无法满足检察院送交法院的起诉要求,还必须证明一定是假冒的高档白酒。形成证据链很难。”
三是高档白酒生产厂家对查办假酒态度模糊。多位办案民警反映,在查获假酒之后,一些厂家由于担心自身形象,对查处造假行为态度模糊,他们认为,查出市场上有较大量的假酒对自身销售不利。
四是“分工协作”导致对不同犯罪分子量刑较轻。当前流行的制造假酒方式一般不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很大伤害。目前公安机关对于制造假酒一般是按照“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刑法》规定的内容进行处罚,其量刑难以有效震慑犯罪分子,致使犯罪分子有恃无恐。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建议:高档白酒生产企业应尽快将防伪标志进行升级换代;各企业尽快将升级换代后的鉴别方式,向更广泛的消费者传授;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树立正确的高档酒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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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晓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