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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法制化”双保险 酒业打假展开“立体战争”
来源: 《华夏酒报》  2011-07-08 09:34 作者:石磊
  近年来,随着酿酒行业的迅速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酒类生产和消费大国,在世界酒业经济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欣喜之余,我们也应该看到,假冒伪劣的酒类产品仍广泛存在,严重威胁着广大消费者的饮酒安全。由于行业组织化程度低、信息化水平落后,给酒业打假和市场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这已成为限制中国酒业良性发展的瓶颈。

  正如时任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司长王炳南所言:“酒类流通行业从大趋势上看是进步的,但还没有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日前,广东酒类流通溯源体系正式启动,广州市吉喆商贸有限公司、广东中外名酒专卖行连锁有限公司、清远市酒厂有限公司、广东东方喜炮酒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首批签约加入酒类防伪溯源管理体系,这标志着广东全省范围内“放心酒”工程步入了一个新阶段。同时,也意味着酒类市场管理有了更加科学有效的手段。

  此外,广东省还专门举行了酒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移送有关工作座谈会,针对酒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移送工作的规范和落实,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借助信息化手段和法制化约束,中国酒业能否发起一场“立体化”的打假战争——动员更广泛的资源力量,将屡禁不绝的假冒伪劣酒品彻底拔除,迈过这个关键的“台阶”。

  “电子随附单”防伪只需举手之劳

     近年来,国家对打击酒类假冒伪劣现象可谓不遗余力,既出台了《食品安全法》的尚方宝剑,又有日趋完善的酒类随附单制度为抓手。广大企业在科技防伪、市场管控方面不惜人力物力,对酒类打假鼎力支持、全力配合,酒类流通企业的理性化程度与日俱增,在强烈社会责任感的驱动下,已向假冒伪劣产品全面宣战。
     但就是在这样举行业之全力的重拳出击下,从事制假、售假行为的极少数不法分子依然表现出异常顽强的“生命力”,假酒劣酒在市场上打起了“游击战”。以广东市场为例,每年政府部门打击销毁的假冒伪劣酒类产品金额就高达5000万元之巨。

     假酒如跗骨之蛆,打而不绝的原因何在?

     消费者防伪手段的便捷性和实用性不足,是一个重要原因。现有的酒类流通随附单以手写为主,在市场流通中特别是一些全国性品牌的跨区域流通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查找难、查找慢的弊端,因此,导致流通环节信息衔接不力,而生产企业所采取的防伪标识、查询手段又失于繁琐,普通消费者很难正确甄别。如何为消费者提供一种鉴别假酒的便捷手段,成为酒业打假亟待突破的难关。

     广东酒类流通溯源体系的核心,正是在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突破管理瓶颈,将随附单“电子化”,并与防伪酒标合为一体,成为每一瓶酒品实物唯一发放的“身份证号码”,这也实现了防伪鉴别手段的便捷。

     据该体系开发方广新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朱丹阳博士介绍,消费者可以通过5种方式进行查询,“比如在手机平台下载软件后,就可以直接用手机拍摄产品的防伪酒标,相应的随附单信息就会立刻显示出来。”她介绍说,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商场的刷卡机识别防伪酒标,检索产品流通信息,而电话认证、短信码认证和网络平台认证都是有效手段。拿起手机拍张照片,就能立刻获得产品详细信息——“电子随附单”使得消费者防伪变成“举手之劳”。

     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局副局长,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理事长朱思旭向《华夏酒报》记者解释,比如在酒店里,消费者只要将该酒店供应的酒包装上的防伪标识,对着终端验证机“嘀”一下,有关该酒的生产日期、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经销商、配送物流单位等各个环节的18种信息均会一一清楚显示。终端验证机不是特定工具,而是普通的pos机。

     显然,信息化的酒类流通溯源体系,对于消费者而言是一件随时可用的便捷工具,对于制假、售假不法分子,却是足以致命的危险武器。朱思旭对《华夏酒报》记者表示,这一体系对整个广东酒类行业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优化监管。

     一方面,通过电子随附单采集酒品生产、流通各个环节的信息,并以电子随附单唯一编码为索引,将酒行业的各个环节串联到信息化平台上,为行业部门、生产企业、经销商提供快捷明晰的溯源管理服务。同时,通过防伪贴标为每瓶酒品实物发放“身份证号码”,并在行业信息化管理平台上与随附单进行关联,使随附单与其所开具的酒品实物相一致,使溯源管理与实物查询验证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个闭环验证系统,有效扼制假酒流通,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酒安全。
     事实上,酒类流通市场的信息化管理是时代进步和行业发展的客观需求,在2010年9月举行的酒类流通随附单电子化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时任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司长王炳南就曾表示,杜绝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流通,是酒类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当前,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转变工作思路,利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整合生产、流通管理信息,推进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酒类流通溯源管理体系建设。时隔不到一年的时间,这一设想已在广东得到初步实现。信息化升级,无疑是酒业打假“立体战争”的尖端武器。

  完善执法体系“歼灭”假冒伪劣

     有了合法经营的行业自觉性,有了品质为先的道德标准,有了便捷有效的防伪溯源体系,酒类流通市场的规范秩序是否已经指日可待了呢?在朱思旭看来,这还不足以构成约束酒类市场的完整体系,“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我们还必须要有更充分有利的国家法律力量,来控制、打击酒类制假、售假行为。”

     不久前,广东省酒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移送有关工作座谈会在广东鹤山举行,广东省打假办、法制办、公安厅、检察院、监察厅、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厅、知识产权局、酒类专卖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了讨论,保乐力加(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国际洋酒协会、广东九江酒厂等作为中外酒类厂商代表,介绍了各自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假冒伪劣侵权行为以及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打假维权行动的情况,对诸如“打而不绝”等乱象表示有些困惑,呼吁酒类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假冒伪劣大案要案的刑事司法移送工作,增强惩治力度,震慑犯罪分子。

     对此,广东省打假办处长邵海增表示,面对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必须整合现有的法律法规,运用好掌握的法律资源,加强法律层面的研究和创新,严格执法,尽最大努力帮扶和支持合法企业,使酒类市场更加繁荣规范。




     防伪溯源管理体系5种查询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可以看作一个讯号,要加大对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必要从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入手。”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副主任刘金发对《华夏酒报》记者分析,通过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制定和完善酒类执法案件移送制度,明确案件移送标准、程序及要求,可以更加切实有效地开展酒类行政执法工作,维护酒类市场的良好秩序。

     客观地说,酒业打假的法制化进程在近年来已经取得了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显著进步,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以《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以及酒类质量检测标准为补充,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酒类市场管理法规体系,但由于行政执法等配套体系的建设滞后,制假、售假分子的“违法成本”不高,往往靠缴纳罚款而逃过法律制裁,制售假酒的根源却保留下来,稍有监管松懈便又猖獗蔓延开来。

     所以,通过对刑事司法案件移送有关工作的规范落实,进一步强化酒业打假的执行力和效率,这是一个在行政执法方面超前,而广大厂商和整个打假系统都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不仅有利于保护酒类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酒类食品安全和保证消费者喝上放心酒,更有助于酒业打假取得“歼灭战”的胜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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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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