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戴安林批准逮捕,这是继立案查处“瘦肉精”案件后,南京检察机关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又一案例。
现初步查明,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戴安林雇用调酒师张某调制了大量假酒,并用回收来的江苏省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海之蓝、天之蓝、梦之蓝酒瓶进行包装后在南京地区销售。2011年文章来源华夏酒报3月,公安机关查获和追回犯罪嫌疑人戴安林运往南京销售的757瓶假酒,后经侦查又在常州查获未销售的假酒1632瓶。
针对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南京市检察院近日制定并下发《开展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相关职务犯罪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继续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强化批捕、起诉工作。对公安机关正在侦查或提请批捕的该类案件,及时组织精干力量优先予以办理。同时,要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对涉嫌犯罪但不依法移送或者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的,依法予以监督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