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期间,交警查纠客车超员并严查酒后驾车
端午小长假期间,市交警支队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确保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同时严查酒驾抓获了5名
5日中午2时许,市交警支队第一大队民警在西南河路口查车时,发现一辆轿车内30岁左右的男驾驶员脸上发红,遂将其拦停。驾驶员孙某打开车窗时,一股酒味扑面而来。民警对其现场进行呼吸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按规定,酒驾者将被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
“我在芝罘区某企业给领导开车,这6个月不能上路,我岂不是失业半年吗?这损失可大了,我该怎么办啊?”当得知6个月不能开车后,孙某懊悔不已,和民警解释喝酒的原因:“我和新郎是同学,而且一直是铁哥们。今天我特意请假来参加婚礼,本没打算喝酒。但是轮到新郎来敬酒时,我感觉喝水实在过意不去,就让新郎倒了一小杯茅台喝了,然后新娘倒了一小杯红酒,我也喝了,抱着侥幸心理,可惜不是那么幸运……”
5日晚8时许,在夜查行动中,市交警支队第二大队民警在西山路口查获了芝罘区酒后驾车的王某,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3mg/100ml,也属酒后驾驶。令人吃惊的是,王某车上还拉着4岁的儿子。据王某解释说,他是当天中午喝的酒,没想到晚上8点开车依然是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