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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协作网面临三大挑战
来源: 华夏酒报  2010-06-07 09:59 作者:周山荣

  早在2001年初,在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举办的全国名优商品真伪鉴别及打假研讨会上,剑南春、五粮液等就曾呼吁社会各界重拳出击,联合打假。这一倡议在近十年后终于付诸实践:2010年5月20日,全国首家白酒打假专业联合组织——中国白酒打假协作网在四川绵竹成立(详见《华夏酒报》5月24日8版,中国酒业新闻网 http://www.hxjb.cn/html/201006/4/2010060417110
5.htm)。这让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白酒行业开始积极谋划“合纵连横”的联合打假之路。但是,中国白酒打假协作网的成立只是一个开始,未来还有三大挑战在等待着它。
     
  挑战一:地方保护PK联合打假。有些地方制假售假已成“气候”,出现假冒伪劣一个村、一条街,生产、销售、运输、仓储、保管呈现“一条龙”、“社会化”的态势。制假售假带来的税收、就业等方面的一时之利,让当地政府把打假工作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对打假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甚至包庇制假售假犯罪分子。经济利益是地方保护主义的根基。真正根治地方保护主义,必须让地方政府意识到制假售假行为是发展经济的对立面,追求一时的蝇头小利会给经济发展带来潜在的巨大危害。而要形成这种对立,就必须强化法律威慑力。然而,这对一个协作机构而言,无疑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挑战二:执法部门索要费用PK联合打假。依法加强市场监管,打假扶优,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本来是政府执法部门的职责。但是,在一些执法部门看来,产品被人假冒,正规企业损失最大,而打假对这些企业最有利,因而理应由这些企业“买单”。这种情况在有些地方十分严重:执法部门打假,企业必须做好摸底、侦查、取证等一切前期工作,负责运输、储存、销毁伪劣产品的所有费用,还要报销执法部门外出打假的差旅费,并要向执法部门支付一笔“辛苦费”“感谢费”。从这个意义上看,贵州省工商局成立国酒茅台分局专职保护茅台知识产权,也许是中国特色的有效打假之法。
     
  挑战三:“山寨制造”PK联合打假。制假分子几番被“打”,悟出明火执杖的假冒商标、标识、厂名和厂址的行为法律风险太大,于是钻法律的空子,在外包装或商标上下工夫,把造假变为仿冒等“山寨制造”,让法律、法规难以界定。这种做法既能蒙骗广大消费者,又能规避执法部门的追查。打假协作网,你又奈我何?
     
  当然,企业联合起来,有组织地投身打假,是对政府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有益补充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我们不妨乐观地展望:随着市场信用体系的逐步建立,打假协作网通过创新体制机制,逐步解决当前存在的这些问题和困难,不久的将来,名优酒企能在有序的环境中公平竞争,消费者不再承受假劣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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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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