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酒类经营者将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着位置予以明示,如果酒类经营者明知是未成年人,仍向其销售酒类,最高可处2000元罚款,如果售酒点没有“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明示,则将面临200元的处罚……17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省政府正在审查的《河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从17日起正式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据悉,这也是我省制定的首部关于酒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郑州晚报5月18日)
河南省政府打响了禁止未成年人饮酒的的号角,并且就这一方案征求社会的意见,这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无疑是一件好事,“酒后闹事”的实例已经不鲜见了,从公安局长酒后驾车撞死人事件到某地人大代表酒后驾车被降职,一幕幕惨不忍睹的画面呈现在我们面前,无不向我们揭示酒后驾车的严重后果,成年人如此,那么对于处在身体和心理成长的阶段、对周围的事物充满好奇心、容易冲动的未成年人又会怎么样呢?因此出台这样的监管条例尤其必要性。
但是,“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由谁来监管?条例制订了,它的作用能不能切实的发挥出来,也是应该值得思考的。
首先,政府应该把这当作一次持久战。如何将这一政策深入到酒类经营者的心中,而不是空头的口号是摆在政府面前的第一个难关,我们提倡文明依法经营,但是仍有不法商贩混在其中,摆在他们心中第一位的是利益,而不是社会效益,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监察,普法宣传不可缺少。
其次,酒类经营者也要监管,要加强社会责任感。每个人都会为人父母,只是时间有早有晚,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从小就酗酒成性,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摸摸自己的良心也许就不会唯利益至上了,把自己当作社会的主人,监督条例的实施,监督自己的行为。
最后孩子和家长更要监管。未成年人是这一法律的主角,而他们做事常常依赖家长,所以家长把好关,孩子加强自律,这一条例就可以贯彻实施。
未成年人是一个国家的未来的标志,这一条例的出台不仅仅是要规范人们的行为,更重要的是他让社会更多的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也许正是因为社会上存在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现象,政府才会制定相关的条例加以约束,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该把自己当作一个监管员,监管法律的实施,监督自己的行为,也只有这样,人们才会更加的关注,社会才能更加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