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河北省工商局宣布:不论从事什么行业的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最低一元即可办理营业执照。据了解,“一元能注册企业”的省份,河北省为全国首家。
实际上,“一元注册企业”并不是新鲜事物了。早在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就对个人设立独资企业的最低出资额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只要投资人申报出资额即可,因而从法理上讲,一元注册企业是可以成立的。但由于没有下达具体执行措施等种种原因,“一元注册企业”始终是一个美丽的误会,没有推广开来。
八九年前就合法并炒得沸沸扬扬的东西,为什么一直没有执行,深层次的原因,还跟工商局的利益有关。虽然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者均是承担无限责任,但个体工商户需要按照营业额的一定比例定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缴纳工商管理费,而个人独资企业却不需要缴纳该项费用。因此,很多地方的工商管理部门总会以种种理由“劝说”您别办“个人独资企业”,而改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今,“一元注册企业”终成现实,这也是政府让利于民的良好表现。
为那些想自主创业的人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政府的初衷很好。但“一元注册企业”顶多只能算一个噱头,形式内涵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真正实际操作起来,谁也不会去注册一元企业,因为资金单文章来源华夏酒报薄难以赢得生意场上的信任。
因此,笔者认为,政府还应该提供更多的实际举措,为全民创业铺平道路。比如,解决个人所得与企业所得的双重征税问题,解决个人财产与家庭财产的界定问题,以及对个人独资企业在用地、进出口、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等等。
不管怎样,法律条例能得到具体实施,这就是依法治国的可喜进步,用宽松的创业政策来应对金融危机,我们群众有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