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萝岗区食盐和酒类专卖办组织召开了“广州开发区萝岗区2009年食盐和酒类政策法规知识说明会”。市食盐和酒类专卖办、区食盐和酒类专卖办、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安办、夏港街、联和街、萝岗街、永和街、东区街、九龙镇等相关单位共25人参加了会议。
首先市酒类和食盐专卖局苏明枢副处长通报了广州市各区碘盐覆盖率的抽检情况,并介绍了销售散装酒的新趋向,及食盐和酒类稽查工作政策的调整、稽查的要点。关注自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中对食盐和酒类行政执法中要监督重点事项。同时解答各单位提出的问题。区食盐和酒类专卖办提请各单位就如何做好迎接消除碘泛病的国检省检等工作,对食盐和酒类稽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通过这次会议,使各单位和与会代表统一了思想,理清了工作思路,进一步学习了各项政策法规提高了食盐和酒类稽查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为维护辖区食盐和酒类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