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深圳企业创新和加大研发投入,近期深圳市有关部门调整并制定了新的《深圳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将对通过认定的重点新产品给予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的退税优惠。
“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是指拥有核心发明专利或其他核心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且市场应用良好的产品。企业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一是企业应拥有申报产品所采用的发明专利或其他核心知识产权;二是申报企业应有良好的成长性,其上年度销售收入、研发投入、在深缴纳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之和与前一年相比均增长10%以上;三是申报的产品上年度销售所产生的新增增值税不少于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