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价是今年上半年之前众多酒类企业面对市场变化所采取的一个主要举措。那么,涨价后的具体后果如何呢?日前,国家统计局哈尔滨城市调查队在对该市啤酒市场进行调查时发现,今年前10个月,哈尔滨市的啤酒零售价格同比上涨了33.3%。但是,啤酒价格的上涨,也在无形中抑制了百姓的消费欲望。眼下,哈尔滨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啤酒为10.03升,同比下降了11.3%。(详见《华夏酒报》11月14日第11版)
尽管这则报道说的是哈尔滨市啤酒市场的情况,但是因为去年以来涨价的并非只有啤酒行业,也并非只有哈尔滨市一个地区,而是酒类行业乃至其它很多行业的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所以哈尔滨市出现的这种在啤酒涨价的同时消费需求也相应下降的情况,从某种意义上说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确实可以作为观察当前酒类行业赢利状况的一个窗口。
众所周知,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酒类企业包括粮食在内的原辅材料和煤炭、石油等必需能源的价格出现了持续的大幅飙升,导致酒类企业的运营环境持续恶化。为了转嫁上游产品涨价所造成的压力,一些酒类企业相继提高终端产品的价格,使得涨价成了一个时期以来酒类市场的主旋律。
但是,涨价就一定会如涨价企业所预期的那样,最终提升企业的利润吗?换言之,涨价是企业应对运营成本增加的最佳选择吗?哈尔滨市啤酒市场在啤酒涨价后所呈现出的需求量下滑的现象说明,问题并非像一些企业所想象的那样简单。
事实上,这里存在着一个“提价悖论”的问题。
微观经济学的常识告诉我们,一种非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是与其价格成反比的。当这种商品的价格下降时,消费者对这种商品愿意而且能够购买的数量就会增加;反之,当这种商品的价格不断上涨时,消费者就会相应地减少对这种商品的消费。这就是经济学所说的“需求规律”。
据此分析,作为一种非生活必需品的酒类产品,在上游产品涨价的情况下,试图通过相应地提高终端产品价格保持企业利润的做法,显然并不一定有很好的效果。正像我们在哈尔滨啤酒市场上所看到的那样,这种涨价势必造成或多或少的需求下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消涨价带来的收益,企业究竟能不能获得比涨价前更多的赢利,还真的需要仔细地算算账再下结论。
这里面应该存在着一个微妙的“临界点”:即当涨价带来的收益大于需求下降造成的损失时,企业的涨价行为才是成功的;而当涨价带来的收益要远远小于需求下降所造成的损失时,则企业不仅不能从涨价行为中得到任何好处,反而会因此雪上加霜,加重经营的困难局面。而如何把握这一“临界点”,也就是涨价的幅度究竟应该是多少,才能实现某种程度的“市场均衡”,则显然不是靠单纯的拍拍脑袋就能够知晓的。
其实,在原材料涨价,企业利润下降的形势下,将终端产品涨价并不是企业唯一的选项,这样的应对方式也有些过于简单和直线化。这里有一个问题似乎被企业的决策者们忽略了,这就是:在一个充分竟争的市场环境下,某种终端产品的价格构成绝对不是单纯由其原材料的价格来决定的。原材料的价格也并不是简单地等同于企业的成本。因此,原材料价格的上升,不一定意味着企业的总成本肯定会随着上升。
相反,由于构成企业成本的因素还有很多,还很有可能出现行业整体的原材料的价格上升,而某一具体企业的成本却下降的现象。这主要是因为这个企业通过内部挖潜、裁撤庸员或者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式,消化掉了原材料涨价而带来的压力。这正是在一个健全的市场里,面对原材料涨价的压力,一个理性而成熟的企业所最应该优先考虑的课题。同时,也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与同类的竞争中取得比较优势,最终在竞争中胜出,市场也才能实现“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的功能。
酒类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市场是个完全开放的竞争性市场,作为博弈其间的企业,在正常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通过科技进步、降低人工费用、提高生产效率等方法,部分消除原材料涨价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许根本不必将原材料涨价的影响转嫁到消费者的头上,或者说涨价并不是应对危机的一个首要的办法。那些一遇到原材料涨价的问题,便首先想到将终端产品涨价的做法,显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落后思维方式在作祟,是必须认真反思的一种经营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