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开幕了,在各项赛事有条不紊地展开之际,很想结合体育比赛谈一谈商战中的竞争问题。
谈到市场竞争,倘若在这里下结论说,我们大多数的企业家到现在为止,仍不能正确地理解这个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定义的内涵,怕是会引起很多企业家的抗议。但是,已经发生的事实则一而再、再而三地印证了这样一个事实,这就是:当今的许多企业(包括酒类企业)的确都在误读竞争这个概念。
小企业就不说了,先说一些大企业。笔者至今犹记当年“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销售人员在山东一沿海城市的闹市区赤膊上阵、当街对擂的消息。这样低层次的事情竟然发生在国际级别的大企业的中国分公司身上,不免令人有一种焚琴煮鹤的感觉。
再说酒类行业。最近,报章上连篇累牍的一则经济新闻就是,震动整个中国葡萄酒行业、长达数年之久的一场著名争端的持续升级。虽然目前“鹿死谁手”仍然是一个未知数,但参与者双方剑拔弩张、拳脚相向,动辄举办记者会、发表声明之类的劲头,还是令旁观者为中国年轻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的葡萄酒行业捏了一把冷汗。
无庸讳言,虽然市场经济轰轰烈烈地搞了几十年,但是在有些企业家的思想里,一提到市场竞争这几个字,还是停留在“两个人打架,不是你伤就是我死”的水平上。应当说,市场竞争固然有其残酷的一方面,正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但是,这仅仅只是竞争的一部分内涵而已,倘若片面地将这个部分无限放大,上升为市场竞争的主要内容,那么这种竞争必然就是变了味的“竞争”,最终的结果往往就是走火入魔,导致参与各方多败俱伤的局面。竞争不再是“竞争”矣。
关于这个方面的案例其实并不罕见。譬如,前几年的“矿泉壶大战”就极为典型。本来,矿泉壶是一种概念非常不错的产品,市场前景相当可观。但是,生产这种产品的企业却忽略了大家都应当肩负起的培育市场的责任,竟然天真地认为把对方打死了,自己才能独吞这个大蛋糕。于是,业内一味无情斗争,互相拆台,拒绝任何形式的合作,结果一路斗将下来,的确是分出了高低,产生了胜负。但是,那些眼见着要倒下去的企业,并没有坐等自己的失败,而是使出了“我得不到也不让你得到”的杀手锏,迭出阴招破坏已经形成规模的整个市场的声誉,最终导致了整个行业的垮台。在这场名为“竞争”的愚蠢的争斗中,根本没有什么赢家,最后全都是输家。
即便是十几年后再来看当初的这场“矿泉壶大战”,教训仍是相当深刻的,其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现代市场经济意义上的“竞争”,不仅具有斗争性的一面,更有“合作”性的一面,也就是日本企业家总结的“竞合”关系,这才是竞争的本来意义。
具体而言,竞争的“攻击性”应当体现在产品和服务层面;而竞争的“合作性”,则体现在参与竞争的各方面都有共同培育市场,将蛋糕做大的义务和责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只有首先将市场不断做大,机会增多,然后再通过竞争提高参与者的技术、质量和服务水平,才能出现“冠军”、“亚军”以及“季军”等等一同获利的大团圆结局。
所以,我们所说的市场经济层面上的“竞争”,实际上更准确的叫法应该是“竞赛”。就像目前正在北京举办的奥运会的各种竞赛一样,最讲究的应该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像每届奥运会上吸引人眼球的百米比赛,其实每个选手的目标都是一致的,最后虽然分出了名次,但并不是一场你死我活的争斗,从某种意义上讲,大家都是胜利者。应当说,这才是竞争的本来含义。而像现在国内时下某些企业依仗自己的垄断地位,在行业内部党同伐异,搞你死我活的残酷“屠戮”,则完全是对竞争本来意义的一种误解。也许,只有明晓了这一点,那种总想打倒所有对手,把比赛变成“一个人的游戏”的现象,才会越来越少起来,市场竞争也才会真正走上健康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