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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起实行“看单买酒”
来源: 楚天都市报  2008-05-15 08:27 作者:张乐克 冯中豪 胡家祥
   7月1日起,江城商场超市、餐馆、酒楼和专卖店卖酒时,必须向消费者提供酒品“身份证”——流通随附单。除啤酒外,没有随附单的酒类产品就是“黑户”,是否假酒,消费者可一目了然。
    昨日,该市酒类专卖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根据国家商务部统一部署实施这一管理制度。消费者买酒时,如果发现产品信息和随附单上的不同,可以到市酒类专卖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
    不过,目前啤酒暂不实施随附单制度,其他各种酒类均必须严格实施。
编辑:李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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