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河北省质监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河北省已从1月1日起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生产销售食品、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的行为展开全面检查,重点查处无证销售行为,范围涉及全部28大类食品。
这28大类食品包括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包括边销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
此次检查严格界定了无证产品的查处时限。1月1日以前生产的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以生产日期为准),无论是否加印(贴)QS标志,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此次检查主要有两个目的:
一是通过无证查处督促并帮助有一定基础的未取证企业完善生产条件,争取早日取证;
二是严禁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企业,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提供良好的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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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