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环节对河北、山东、安徽、吉林、四川、贵州、新疆等7个省、自治区15家企业生产的白酒、葡萄酒进行了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市场销售的酒类商品总体质量情况较好,白酒质量合格率达到100%,葡萄酒质量合格率为90%。
依据酒类相关标准和质量指标,工商部门重点检测了酒精度、甲醇、杂醇油、山梨酸、苯甲酸、大肠菌群等20项指标。监测发现1个批次葡萄酒质量不合格。 对本次监测发现的质量不合格葡萄酒,天津市工商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依照法律、法规实施处罚。&nb文章来源华夏酒报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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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菲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