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下午,当该局经检大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该加工场占地面积足有1600平方米,分为一个大院和一栋三层高的楼房,大院内设有“回收车间”、“发酵车间”、“储存车间”,而“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和“检验车间”则设在该楼内。在回收车间有七八个女工把标有“远航”、“长城干红”等字号的空瓶倒入一个长时间没有换水而呈“黑色”的水池进行“清洗”。另外,在现场并没有发现存放任何作发酵用的粮食,却发现用来加工、勾兑白酒用的机器和大量香精、糖浆、色素等。据业主彭某交代:在未有取得任何生产经营证照的情况下,该加工场通过回收品牌白酒空瓶和葡萄酒空瓶,经清洗后,将自己勾兑好的低度白酒和“葡萄酒”用机器灌入此瓶中,然后贴上自己的商标、厂名、厂址等标识,以较低的价格分销至全省各地。
据初步统计,行动当日,该局共查获标有“高劲”牌“广东米酒”、“葡萄香双喜酒”、“双喜酒”、“长寿双喜酒”、“高劲米酒”等各类成品酒2046瓶,货值过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