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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工商局:饭店喝完酒空瓶应当归消费者
来源: 中国食品商务网-综合报道  2007-09-11 09:53 作者:

    昨晚,长沙市民张先生和朋友在岳麓区玉兰路某饭店吃夜宵。结账时,张先生想把他们喝空的36个啤酒瓶折合成现钱来抵消费额,遭到老板拒绝。张先生表示,那就把啤酒瓶都带走,也被告知不允许。“我出的是和商店里一样的价钱,为什么在他们这里一喝,啤酒瓶就是他们的呢?”自己花钱买的酒,却不能处理酒瓶,这让张先生气愤不已。
 
    顾客:谁出钱就应该归谁
 
    昨晚,张先生请几个好朋友吃夜宵。大家边吃边聊边喝酒,一顿夜宵下来,几人就喝掉了36瓶啤酒。“这酒瓶卖废品可是两毛钱一个!”看着桌上、地上一大堆的酒瓶,一个朋友笑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结账时,张先生和老板打趣说,要把啤酒瓶折合成现钱抵部分消费。
    “我也只是打趣着让老板打点折,哪知道他居然说酒瓶应该是他们的,还不让我带走!”听说要拿酒瓶抵账,老板立即拒绝了张先生的要求,并表示这些酒瓶店里要收回,张先生不可以带走。“你不给我换钱,我带走总可以吧,可他们竟然不让!”张先生和老板较起真来,双方发生争执,最后在朋友的劝解下,才买单离去。
“不是我吝啬那几块钱,是他凭什么可以拿我买单的酒瓶再去卖钱?这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张先生还在为昨晚发生的事情不愉快,他觉得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买酒是买了包括酒瓶在内的所有东西,不仅仅是买了里面的液体。”对于酒瓶到底应该归谁处理,市民刘庆龙表示,他是个特别喜欢喝酒的人,他认为,酒瓶应该属于顾客。
 
     店家:酒瓶归店是常规
 
    “客人在我们这里买酒,喝完后,酒瓶归我们处理,这是天经地义的啊!”记者联系到与张先生发生争执的饭店老板李某。李某告诉记者,像张先生这样的顾客他还是第一次碰到,以前客人喝完酒后,酒瓶都是归他们来处理,他们一直认为这样回收酒瓶的做法也是合理的。
在长沙市开福区一家烧烤店工作的周正炳表示,啤酒瓶的所有权归谁并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情况下确实是归店家的。“店里一晚大概可以卖掉100多瓶啤酒,按照0.4元/个的回收价格来算,可以赚40多块钱的额外利润。”正是因为有啤酒瓶的利润,他们平时对顾客收钱时才会稍微宽松一点,所以,回收酒瓶在他们看来是非常合理的。
 
     工商局:酒瓶应归消费者
 
    “消费者买酒时,是买了包括外包装的酒瓶的,所以酒瓶应该归消费者所有。”长沙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饭店老板没有义务把酒瓶折合成钱抵消费额,张先生这样的要求是强制饭店回收酒瓶;但是店主也没有权利阻止张先生把酒瓶带走,饭店只能是在顾客将酒瓶遗弃之后,才有权进行处理。
 
编辑:王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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