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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商家截留空酒瓶 消费者年损失1600多万
来源: 《法治新报》  2007-08-16 12:55 作者:张娟 哈斌

核心提示:

    顾客喝完酒后,空酒瓶很少有人带走。据银川市卫生监督所不完全统计,银川市三区共有大小餐饮企业3000余户(不包括宾馆、酒店)。即使按每户每天平均销售100瓶啤酒计算,一个空啤酒瓶按平均0.15元的价格退瓶,一年下来,仅银川市三区的消费者就白白损失1600多万元。很多消费者并没有意识到,带走空酒瓶本是他们的权利,商家正是摸准了消费者这种心理,才将空酒瓶毫无掩饰地“据为己有”。但据记者了解,目前并没有相关法规来约束餐饮行业这一行为。

    时下,正是啤酒销售的旺季,掏钱喝酒,结账走人,空瓶到底归谁?顾客喝完的空酒瓶能否带走?如果商家不让带走,是否可以冲抵部分消费金额?带着一系列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消费者:索要空瓶遇尴尬

    8月13日22时许,记者接热线反映:张先生一行6人在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一家烧烤店吃烧烤,共喝了15瓶啤酒。结账时,他们提出想带走空酒瓶,一李姓服务员面露难色地说,消费者不能带走空酒瓶。张先生提出,既然消费者花钱喝啤酒,空酒瓶应该属于消费者。在张先生的一再要求下,店老板给张先生一行免掉了2元的菜金,空啤酒瓶还是留在了店里。

    商家:空瓶归属也有“潜规则”

    金凤区一家烧烤店的老板告诉记者,他开店已有五六年,从来没有听说过顾客喝完啤酒要求带走空瓶。

    “酒瓶应该归顾客所有,但从来没有人带走。”兴庆区民族北街某餐厅老板直言,“空酒瓶属于餐厅,已经是餐饮行业内一条不成文的规定,绝大多数顾客都默认了这个‘潜规则’,并且空酒瓶退瓶费是餐饮行业一个潜在的利润点,各餐饮企业在核算时,都会将空酒瓶退瓶费作为自己的纯利润进行计算。”

    银川三区商家每年“套”走1600多万元

    兴庆区清和南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餐厅老板透露,餐饮企业老板不让顾客带走空酒瓶完全是为了占有退瓶费。一般情况下,白酒和红酒的空瓶最多能卖0.1元,而且数量少,顾客就餐后如果要求带走这类空酒瓶,商家一般不会反对。但啤酒瓶的回收价格相对较高,而且啤酒的销量相对来说要大得多,所以顾客要带走啤酒瓶时,商家总会以各种借口阻拦。

    这位老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今年7月份为例,该店最多时,一天卖了500多瓶啤酒,空啤酒瓶以每个0.2元的价格卖掉,一天就能获得100多元退瓶费,一个月下来仅空酒瓶退瓶费一项,就差不多把大半个月的房租挣回来了。

    据银川市卫生监督所不完全统计,银川市三区共有大小餐饮企业3000余户(不包括宾馆、酒店)。即使按每户每天平均销售100瓶啤酒计算,一个空啤酒瓶按平均0.15元的价格退瓶,一年下来,仅银川市三区的消费者就要白白损失1600多万元。

    消协:多数消费者放弃权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多数市民从未想过喝完酒后将空酒瓶带走,就算餐厅让他们拿走空酒瓶,他们也不会把酒瓶带回家。

    据银川市消费者协会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银川市消协还没有受理过此类投诉。很多消费者并没有意识到带走空酒瓶是他们的权利,认为只是几块钱而已,加上带走空酒瓶麻烦,所以干脆对空酒瓶不闻不问。即使有人想要空瓶,也会因“面子”问题而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利。很多商家正是摸准了消费者这种心理,才将空酒瓶毫无掩饰地 “据为己有”。截至目前,还没有相关法规来约束餐饮行业这一行为。

    工商部门:空瓶归属是“管理空白” 银川市工商局西夏区分局一位工作人员说,在饭店消费,空酒瓶归谁所有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在行业管理中也是一个“空白”。另外,在餐厅、饭馆里喝酒,可以视为消费者在享受饮酒服务,也可以视为消费者购买了整瓶酒,这很难进行具体界定,所以,如果出现这种纠纷只能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律师:空瓶属于消费者

    宁众律师事务所罗少忠律师认为,顾客在餐饮企业消费的酒水与在商场、超市购买的酒水性质一样,空酒瓶的所有权理所当然属于消费者。消费者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可以任意占有、使用和处置空酒瓶,餐饮企业不得干涉,更不得阻止消费者将空酒瓶带走。不过,顾客埋单后不带走的空酒瓶可视为遗弃物,餐饮企业可自行处理。而对于消费者用空酒瓶冲抵消费金额的要求,酒店也有权拒绝,因为这样做等于是强行要求酒店回收空酒瓶。 
 

银川市正源南街一家专门从事收购啤酒瓶的经营户。(马哲 摄)

 

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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