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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盘点⑤:2022,它们改变了酒业的走向
来源:《华夏酒报》/中国酒业新闻网  2023-01-04 10:02 作者:杨孟涵

从《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发出,再到白酒“新国标”的正式落地,以及酱酒产地遵义一系列整顿措施的推出,中国酒业正面临越来越严苛的法规环境。事实上,这也正是中国酒业走向现代化、正规化的必由之路。

以往的野蛮生长与无序竞争,正在被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所替代。竞争,正在被框定在一个个既定的准则内。2022正成为中国酒业规范化的一个重要节点,承前启后,越来越好。

生产许可门槛更高

一个新的规定,正在2022年度得到落实,那就是2021年12月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据悉,这份细则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

这项《细则》从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6个方面对白酒生产过程进行了规范。

其中,对于被广泛关注的白酒勾调管理、“年份酒”标签问题等作了详细规定。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勾调,并对于勾调的具体信息,如生产日期、轮次、登记以及成品酒的名称、规格、数量、批次、勾调人员等进行详细记录,要做到完整可追溯;要求年份酒标签应如实标注所使用的各种基酒真实年份和比例;白酒标签上不得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

业内认为,这份细则基本涵盖了消费者所关心的各个层面,对于市场上流行许久但颇受诟病的“年份酒”也做了具体规范化要求,若一旦实施,将极大促进中国酒业生产的透明化、酒业标准的明晰化,让消费者真正“明明白白消费”。

也有观点认为,这势必将进一步加速白酒行业的优胜劣汰,从法规层面淘汰不符合要求的劣质企业。今后,中国白酒业将可实现市场竞争下的自由淘汰与法规严苛下的强制淘汰并行的“二元淘汰”机制,促进中国酒业健康化发展。

事实上,仅仅从“生产许可”这一角度来说,中国酒业已经处在一个加速淘汰劣质、弱小企业的过程之中。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初,酱酒产区仁怀市有白酒生产企业1779家,其中,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白酒生产企业346家,比之此前大为减少。

2022年3月,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根据相关法规,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46家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编号予以注销,被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及其编号停止使用。其中,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白酒企业有26家。

毫无疑问,在法规日益细化、严苛化的大环境下,中国酒业势必会更加规范、更为透明,这对于消费者与酒产业来说,都是一个好消息。

新国标正式落地

2022年6月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饮料酒术语和分类(GB/T17204-2021)》和《白酒工业术语(GB/T15109-2021)》两项标准,正式开始实施。

这两项白酒“新国标”,甫一发布就引发行业热议,因为它对于白酒、配制酒等不同品类作了明确的界定,使得此前很多标注白酒之名的产品,面临着被逐出品类的风险。

与此前的术语和分类相比,新版国标有了几个重大变化,首先是将饮料酒的分类,从过去的三类(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变成四类: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露酒;其次是明确了白酒为“粮谷酿造”,不得使用非粮谷的食用酒精以及其他类添加剂,否则将被归入配制酒类,这无疑将白酒的定义更为明晰。

比如,其中对白酒的定义是“以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麸曲、酶制剂及酵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蒸馏酒”。规定固态法白酒不得使用粮谷食用酒精、其他原料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都只能使用粮谷食用酒精。

液态法和固液法白酒虽然可采用食用酒精,但只能是采用粮谷食用酒精而非其他成分的食用酒精。粮谷的定义也很明确,指谷物和豆类的原粮和成品粮,谷物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粱、大麦、青稞等,同时,明确了粮谷的定义中不包括薯类。

按照《白酒工业术语》《饮料酒术语和分类》规定,采用粮谷之外其他类别的食用酒精,通过液态法、固液法制造的产品,不能归于“白酒”类,而是归入“配制酒”类。

这对于之前消费者所认知的“粮食酒”,作了明确的界定,即固态法或者采用粮谷类食用酒精酿造大的液态法白酒,都属于“粮食酒”,其范围更为缩小,将很多传统意义上认为的“酒精酒”排除在外。

业内普遍认为,伴随着新版国标的落地,诸多企业将会以更为自觉的态度来面对生产,以更为明晰化的标注呈现在消费者面前,促进中国酒业回归传统“粮食酒”概念,摒弃“科技与狠活儿”。

产区化政策促进产业规范发展

涉及全国范围、针对全行业的政策与法规逐渐细化之外,一些酒类产区所在的地方政府,也出于产区健康化、长远化发展的需要而制定各类规定以及推出各类行政措施,对所在产区进行整顿。

2022年初,著名酱酒产区仁怀人民政府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深入推进“四改两建四提升”,全面完成酒企改造提升600家以上;全面完成酒企综合整治600家以上;实施“千企改造”技改项目40个。

这份意见稿显示,仁怀市除了要综合整治600家以上酒企外,还要完成茅台椿树、青草坝、兰家湾和岩滩等片区综合治理试点。

有观点认为,产区所在管理部门,依据自身的发展态势以及实际情况,制定出一系列的规范化要求以及不断提高准入门槛,可整体提升产区企业的竞争力。实际上,这些规范化要求是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出。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类似于市场条件下的行业自律组织的共同公约或者准则,能够让产区所在企业沿着较高水准的轨道健康前行。

这些综合整治项目,包含了对于生产规范化、技术规范化、环保规范化等诸多方面的要求,对于提升企业整体正规化水平大有裨益,也会反哺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是属于双赢。

与此同时,仁怀地方管理部门还在不断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串酒”以及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酱香白酒行为等。

鉴于赤水河流域较弱的生态承载力,产区所在地对于污染防治也有所提升。按照仁怀市推进白酒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以“三个一批”(清理整治退出一批、就地改造提升一批、兼并重组做大一批)为要求,综合整治“弱散乱污”企业,实现酱香酒产业高质量发展。

业界认为,类似仁怀这样的热点产区,以规范化、高门槛的做派,为其他产区提升生产力与竞争力提供了样板,也为整个中国酒业的健康发展作了有益探索。

编辑: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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