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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酒”商标不予注册,市场需要公平竞争
来源:《华夏酒报》  2017-01-24 17:06 作者:唐龙

近日,国家商标局下发关于第8377533号“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这是自2010年8月茅台被曝“国酒茅台”商标未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后,再次因“国酒”商标引发关注。

申请“国酒”,锲而不舍

这是茅台自2001年9月13日开始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以来,第9次申请失败。

公开资料显示,茅台早在2001年9月13日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及图注册,申请商标号分别为1991120和1991122;2006年8月1日,茅台继续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号为5514889;2007年9月10日,茅台申请“国酒茅台;GJM”,申请商标号分别为6269793和6269794;2010年6月9日,茅台申请“国酒茅台”,申请商标号分别为8377491、8377533、8377511和8377467,除最后一次商标申请通过初审,前五个商标申请已经失效。

此次“国酒”商标申请则要追溯到五年前。2012年7月,国家商标局官网发布的初审公告显示,贵州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了商标局初步审查。当时的信息显示,“国酒茅台”商标为4个,均为33类,申请日期为2010年6月9日。4个注册号的商标使用类别为:果酒(含酒精);苦味酒;葡萄酒;开胃酒;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酒(饮料);含酒精液体;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料酒;食用酒精。

这次的商标申请,遭到了业内大佬们的联手反对。根据国家商标局此次的判决书显示,包括汾酒、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郎酒、沱牌舍得等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异议报告。如果茅台此次申请注册成功,就意味着其他这些品牌的类似商品都不能继续使用,对其他酒企产生巨大影响。

其实,茅台申请国酒商标已有十多年的历史,而在申请的过程中,一直遭到业内其他酒企的抵制。其实,“国酒”之争,不仅是酒企间的竞争,更是各地区的经济之争,如果酒企冠以“国酒”称号,那么将给这家企业所在的地区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此外,“国酒”称号对于当地经济发展也将具有重大影响,据相关资料显示,茅台集团2011年销售收入240多亿元,利税180多亿元,上缴税费94多亿元,在贵州财政收入中约占7%。毫无疑问,酒企的良好发展是地方政府财政的保证,如一家酒企冠以“国酒”称号,那这个企业所在的地区知名度必然会相应扩大,所带来利好将包括外来投资者增多、旅游业日益繁荣等等。

依据法律,驳回申请

国家商标局此次裁决显示,对于五粮液、汾酒、郎酒等白酒企业提出的异议,国家商标局审理认为,被异议商标,其文字部分含有“国”字,但并没有违反《商标法》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含有“国酒”,亦没有违反《商标法》十条一款七项。但是国家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为“国酒茅台及图”中的“国酒”一词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评价性含义,若由被异议人永久性地独占使用,容易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因此,商标局决定,“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

其实翻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发现,国家工商总局《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中关于“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中有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有业内人士表示,“国酒茅台”如果能够注册成功,确实对茅台来说是利好。该商标能够为茅台在国内外市场的品牌定位提供强大的舆论优势,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在消费升级以及消费者意识提高的高要求市场环境下形成先天优势,推动茅台盈利步伐。所以不排除茅台会继续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的可能性。

酒业百花齐放,促进公平竞争

数据显示,茅台2014年度净利润收入153.5亿元,同比增长1.41%,高出五粮液净利收入95.15亿元;茅台2015年度净利润155.03亿元,同比增长1% ,高出五粮液净利收入93.27亿元;2016年茅台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25亿元,同比增长9%,高出五粮液净利收入73.99亿元。

同时根据2016年19家上市白酒企业前三季度业绩数据显示,基于利润同比增幅对比,茅台以净利润增幅8.9%的成绩位列榜单第15名,倒数第6名。

通过数据可以发现,同样是处于白酒行业深度调整期内,茅台与五粮液之间的差距也正在逐步的缩小,并且,随着五粮液、洋河跨入到百亿行列之内,白酒行业已经显现出百花齐放的态势。

有业内观点认为,从行业而言,“国酒”商标若是被独占将会是违背市场竞争的不公平游戏。市场需要竞争力才能共同促进市场的不断发展,如果“国酒”商标归属于某个企业,就会对行业内其他的白酒企业的产品造成定位上的负面干扰,同时导致行业内公平竞争空间缺失,有可能将会导致市场疲态,对于处于市场调整期的白酒行业,也未必是一个好的现象。

同时还有声音表示,“国酒”应该是属于中国白酒群体的称呼,企业也并不只是依靠标签来销售产品。随着消费者消费理念变得理性,对于产品的选择,更加看重的是产品的品质,品质是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主要因素,同样也是赢得市场的根本所在。因此,企业应该更多的将精力放在酿酒技艺和产品品质的提升方面,只有以消费者的真实需求为主导,持之以恒的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才能得到消费者的最终认可。

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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