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至11月24日,翠屏区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大队连续接到2起书面投诉,据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打击假冒办公室打假员称,在宜宾市区有两商家涉嫌销售假冒贵宾“郎”,请求工商部门查处。
为了维护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该局经济检查执法大队接到投诉后,立即派出8名工商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分别对宜宾城区江北个体户张某位于安阜育才路的副食品经营部,程某位于宜宾城区南岸东区的火锅店进行突击检查,查获涉嫌销售假冒侵权贵宾“郎”155瓶,经商标权利人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打假员现场逐一鉴定,这些酒防伪标识处的凹凸感非其自然属性,防伪标中的金属线上无“四川郎酒集团”字样,而且不能查到该批酒的生产记录。对此,判定这两批贵宾“郎”全系侵犯“郎”牌商标专用权商品。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翠屏区工商局已将这2批涉嫌假冒贵宾“郎”酒依法查扣,并立案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