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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两种酒检出不得使用的纽甜
来源:动向新闻  2016-11-29 13:44 作者:冯梓晔
白酒企业因违规使用甜味剂,被食药监管部门通报不止一次,此次又有企业上榜“黑名单”。11月28日,记者从湖北省食药监局获悉,恩施、宜昌9批次食品不合格,两种酒检出不得使用的纽甜。

近日,湖北食药监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在这次监督抽检中,共有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油、油脂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糕点、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其他食品17大类42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7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其中,糕点不合格3批次,酒类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不合格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

记者了解到,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已要求恩施、宜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排查风险因素,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置。

纽甜是一种功能性甜味剂。国家酒类及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曾在复函中指出,目前国际上对于糖精钠、甜蜜素使用的安全性仍存在争议,我国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部分食品可以限量使用甜味剂,但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的要求,白酒中不得添加。

食品与营养专家阮光锋表示,纽甜在食品安全上不存在问题,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但酒中添加纽甜的行为属于超范围违法使用添加剂。

消费者如果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饮料或其他食品,会对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儿童更加明显。而过量食用糖精钠则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还会对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编辑:张瑜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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