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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弥勒市规范葡萄酒企业生产行为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2016-08-23 15:19 作者:李国光 华成明
近日,为了规范葡萄酒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确保葡萄酒质量,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行政区域内11家葡萄酒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要求企业做到四个必须。

一是必须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食品企业负责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保障葡萄酒质量安全。二是必须控制原辅料的质量,严格遵守原辅料采购验证制度,加强对葡萄农药残留的检测,禁止收购病果烂果,确保原辅料质量。三是必须控制生产过程,严格控制发酵过程,禁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添加非食用物质,确保葡萄酒的质量。四是必须落实出厂检验制度,必须做到批批检验并如实记录检验数据,检验合格方可出厂,确保葡萄酒安全。

编辑:王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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