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酒类包括白酒,黄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等。抽检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酒类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酒精度、安赛蜜、合成着色剂、脱氧乙酸等指标。
不合格样品包括:标示为吴川市川谷酿酒有限公司2015年2月11日生产的规格为(52%vol;500ml/瓶)的锦行壶酒,酒精度不达标;标示为吴川市梅源酒厂2015年9月25日生产的规格为(12%vol;650mL/瓶)的黑糯米旺顺酒,酒精度不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