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随着著名演员陈宝国代言的鸿茅药酒店堂广告因违反新《广告法》被勒令撤除,于2015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版正式携“风暴”来袭。
新《广告法》实施之外,《华夏酒报》记者同时了解到,今年10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新《食品安全法》将正式执行。同一时间,作为配套法规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药总局16号令)也于日前颁布,将同步在10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饱受争议的“QS”(Quality Safety)将告别历史舞台,食品安全生产证今后将以“SC”(“生产”的首字母)作为开头。
随着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到位,食药系统在宣传、责任制度和经营管理上面临法律加强,它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双方权益。
对于国内食品药品企业而言,食药监管体制的调整显示,它正在进入“收紧”新常态,转变粗放型增长方式,向集约化、精细化方向转型,或是生产企业未来发展的必然之路。
更加明细和严格
今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52票赞成、6票反对、6票弃权,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二十二号主席令,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广告法实施20年来首次修订。作为食品饮料行业的一个重要分支,新修订的六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在第二章广告准则中的第二十三条中规定,对酒类广告有下列明确“禁令”:
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
出现饮酒的动作;
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
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为彰显法律威力,新《广告法》作如下的处罚规定:违反广告法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同时,记者还发现,新《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对在虚假广告中做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这一案例适用于陈宝国所代言的鸿茅药酒店堂广告。
新《广告法》在广告表达方式、企业代言人的规范和制约方面,大大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了法律责任的震慑力。
此外,对未能成年人的广告管理和蓬勃发展的互联网广告规定等,都体现出了新《广告法》针对食品药品广告的要求更加明细和严格,严厉否定了现行的企业夸大性和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广告,体现出保护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决心。而对企业而言,借此转变宣传方式或是契机。
创新企业增长方式
本次“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于2014年6月23日开始大修,其修订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文章来源华夏酒报。草案通过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旨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根据《华夏酒报》记者调查相关信息发现,为配合新《食品安全法》在10月份前进行,山东、河南、陕西、新疆的县市都开展了相应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在新疆,伊犁、阿克苏、喀什等9个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重新组建并挂牌,巴州、乌鲁木齐、和田等13个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从公布的新《食品安全法》看,修改后的食品“大法”旨在建立食品追溯管理制度,同时,国家还会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等。强化食品责任制度建设,既能分散食品企业的经营风险,也能让消费者在发生事故时得到应有赔偿。
与此相配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其亮点在于,食品生产许可证今后将以SC开头,相比以往的QS,SC更有诚意和新意,并把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的范畴,扩大主体资格,简化换证程序等。
对于酒类生产企业而言,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马勇在近期峰会上对《华夏酒报》记者谈到,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由于规定了禁止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存放回收的陈年老酒被禁止作为原材料,企业应注意这些新规定。同时,他勉励企业要适应新常态,创新增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