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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包令”为酒水包装“瘦身”
来源: 《华夏酒报》  2014-04-02 09:09 作者:本报记者 许坤

     3月3日,广东省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对商品过度包装进行全面地限制和管理,建立商品与包装“分开销售,自主选择”创新机制以及包装物的强制回收制度。《办法》还将酒类、茶叶、药品与保健品、化妆品等四类商品列为重点监管领域。

     据了解,随着包装行业的迅猛发展,在商品的销售中,过度包装现象屡见不鲜。《办法》是继《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之后,全国第二个限制过度包装的地方法规。行业分析人士指出,该《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形成市场的倒逼机制,一方面形成理性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将促使企业推出简约包装,缩减包装成本。

     而随着酒业发展的日趋理性,广东省酒业协会秘书长彭洪认为,《办法》与酒业的大趋势不谋而合,而且能够在行业深度调整期帮助生产企业降低生产成本。
 
“艰难”的立法进程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商品包装愈发奢华和过度,不少节日商品的包装成本甚至高于产品成本,特别是在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大背景下,限制过度包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就显得尤为重要。

     据统计,当前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只有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并且仅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在国家出台的技术标准中,只有GB23350-2009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对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规定了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强制性标准。不过,据相关机构调研,这3项标准在实际执法中不易操作。

     此外,上海市于2012年11月21日通过了《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简称《规定》),该《规定》已在2013年2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内第一部专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和促进商品包装物减量的地方性法规。不过,该《规定》并未对“商品过度包装”进行明确的定义,也未进行具体的过度包装量化性指标要求。

     在广州,伴随着多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包装废弃物排放量在重量上已经占据城市固体废弃物的三分之一左右。同时,不少酒类、茶叶等产品的包装由于工艺复杂、用材特殊,难以回收再利用,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在严峻的形势下,广州市将《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办法》列为2012年政府规章制订计划正式项目。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于当年举行了专家座谈会,就如何立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形成了《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办法》(初稿)。2013年7月8日,该《办法》意见稿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到今年3月3日,《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审议。

     但是,相比于国外对商品包装的严格要求和市场准入(如日本对商品包装的空隙率、包装价格的标准有明确规定,一旦出现过度包装,其商品则不允许进入市场上销售),目前国内对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法律、法规比较缺乏。

史上最严的“限包令”

     这一《办法》被媒体解读为国内目前最为严格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标准。
     其一,《办法》细化了商品过度包装的标准,特别将酒类商品列为重点监管领域,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包装材料、包装重量的明确要求。其中,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酒类的包装禁止使用木材、金属和纺织物;酒类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45%,包装层数必须在2层以下;酒类包装的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5%。

     其二,《办法》对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商品生产者责任、商品销售者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界定,并对责任进行了分级,违者最高将被罚款10万元。广州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解释说:“生产者如果不按照规定,最高可以罚到10万元。销售者不按规定销售不符合本市要求的包装物,最高罚款额也是到10万元。这是政府规章所能开出的最高处罚额度。”

     其三,《办法》建立 “分开销售,自主选择”的创新机制。《办法》明确规定了“分开销售,自主选择”的机制,要求“在本市范围内销售的商品,实行商品与包装物分开销售,消费者对是否购买商品包装有自主选择权”。吴明场表示,过度包装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办法》一方面可以鼓励消费者理性消费,抵制不必要的过度包装,另一方面可以使酒企改变传统的营销策略。同时,为留给生产和销售企业一定的准备时间,清理库存产品,《办法》将在公布后6个月实施。

     其四,《办法》建立了包装物的强制回收制度。过度包装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没有承担包装物的回收成本,而将其转嫁给了消费者和社会。因此,《办法》将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作为重点,明确赋予了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回收包装物的义务,增加其处理包装物的成本,从而促使其减少使用不必要的包装物。

     其五,《办法》要求在广州市场销售的酒类产品必须符合此标准。“将来重点监管的是销售环节”,吴明场表示,无论厂家在什么地方,只要产品进入广州市场,就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

“限包令”利好酒业

     《华夏酒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广州是不少白酒厂家的重要市场,部分产品,特别是高端产品存在过度包装的情况。

  “这对我们是一个考验,需要及时改变产品和营销策略。”贵州一家白酒企业负责人告诉《华夏酒报》记者,“事实上,酒企也不愿意采用过度包装,只是伴随着白酒业黄金十年的发展期,酒类包装业催生了奢华、高贵的包装风格和潮流,导致酒企纷纷采用过度包装,直接抬升了产品成本。广州市出台了这一规定以后,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在当地进行产品的销售和推广。”

     广东省酒业协会秘书长彭洪认为,《暂行办法》与酒业的大趋势不谋而合,而且能够在行业深度调整期帮助生产企业降低生产成本。自国家“八项规定”颁布后,经过一年多的洗牌,高端白酒、礼品酒已经挤掉了大部分泡沫,厂家不断发力大众消费市场,推出高性价比产品,这无疑顺应了文章来源华夏酒报规定的要求。

     此外,在业内人士看来,《暂行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倡导理性的消费方式,因为消费者看重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即酒水的品质。这有助于酒企重视产品质量,而不是酒水包装竞争。过度包装不仅抬高了酒水的成本,导致产品价格虚高,也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更误导了大众的消费观念。

     目前来看,虽然仅有上海、广州等地出台了限制过度包装的地方法规,但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我国在过度包装领域的立法进程。有分析认为,广州这份最严的“限包令”将不会是个案,未来很有可能继续在其它省市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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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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