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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呼吁尽快制定白酒法
来源: 《华夏酒报》  2013-04-09 09:59 作者:刘保建

  白酒立法,一直是近几年来酒类行业关注的热门话题。 在酒类行业人士看来,酒类立法不仅是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保障,更是酒类流通市场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该话题也一如既往地受到代表委员们的关注。作为一个“将白酒立法进行到底”的拥护者,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稻花香集团董事长蔡宏柱在今年两会期间再次呼吁为白酒立法,这是他数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加快白酒立法后的“旧话重提”:“中国作为一个白酒生产和消费大国,需要尽快制定一部白酒法。”

法的缺失

  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其名著《论法的精神》一书中说,法律同政体、自然地理环境、宗教、风俗习惯等各种因素有关系,而这些关系构成“法的精神”。

  把这句话延伸到白酒行业则是,白酒与人类社会形成的关系,构成了白酒规则,即白酒法的精神。在中国,酒虽然不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但酒维系了人们的生活和社会交际关系。

     中国是一个酒类商品生产、消费大国,其酒类商品的年产量、年销售量均居世界第一。但在中国至今还未出现一部与酒类行业相关的完整法律, 而在国外,通过立法对酒类商品进行监管早已是一种普遍做法。

  虽然近年来,酒类流通市场发展形势良好,但谁都不能否认它存在很多的问题,价格虚高,傍名牌、擦边球、假冒伪劣等现象普遍存在,酒类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绝,这些严重威胁到消费者的安全与利益。

  从去年塑化剂风波凸显出来的检测标准缺失,到今年2月22日发改委对白酒两大巨头开出“史上最严厉罚单”。狂风暴雨后,除了带给人疑虑之外,更有不少人在反思“法律缺失之痛”。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曾强烈呼吁,企业家应当努力争取平等竞争的制度环境的建立。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MBA中心主任孙选中在参加《华夏酒报》主办的“四大名酒荣耀60——名酒价值与中华文明高峰论坛”上说:“中国企业现在面临的很大问题就是在规则上出了问题,在国际化过程中,我们更要注意规则。再说小一点是规则中的标准,再说小一点,是法律。”

     孙选中认为,中国企业今天在国际化过程中,碰到的很多问题都是来自于规则标准和法律的问题。所以,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突然马失前蹄,就是因为某些规则标准和法律缺失。这是中国未来国际化和自身发展转型中遇到的最大挑战,而这个挑战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风险。最后,孙选中告诫白酒企业,以后还会有很多人会从规则、标准上向白酒提出挑战,酒企必须重视,防患于未然。

  关于白酒立法对整个行业的意义,五粮液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唐桥则认为,它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净化市场环境,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还可以全面规范行业发展,比如对白酒行业的产能扩建行为给予约束,以确保行业综合质量水平;比如保护酿酒生态资源,更好地实现酿酒行业可持续发展,这些都应该通过立法的途径加以科学引导。

呼吁立法

  近几年来,蔡宏柱曾一直就白酒立法不断发出声音。他认为,白酒立法是现实需要,也是走向世界的客观要求,白酒立法将推进产品结构国际化、酿酒技术现代化、产品质量品牌化、市场管理规范化、饮酒方式科学化。

  2010年5月28日,国家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副司长路政闽曾专门就“酒类立法”到湖北稻花香集团调研,她称赞蔡宏柱为推进白酒行业立法做出了突出贡献,并邀请蔡宏柱参加酒类立法调研组,希望稻花香能成为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溯源制度的试点企业。

     当时的蔡宏柱已经多次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白酒立法建议,他从白酒立法目的、施用范围与执法主体、产业结构与行政许可、产品质量与品牌保护、市场管理与打假行动、文明饮酒与禁止酗酒、法律责任与违法处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在今年的两会上,蔡宏柱表示,白酒生产和经营关系到人民健康与社会和谐,需要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为此,他建议:白酒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首先,必须明确法律范围和执法主体,对法律目标、法律范围和法律对象作出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确界定;其次,立法的重点应当突出保护民族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三是规范知识产权与品牌保护;四是加强生产、流通、经营监管和打假力度;五是弘扬传统酒文化,倡导文明饮酒风尚;最后是打破权力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避免多头、交叉执法。”蔡宏柱说。

  蔡宏柱这番关于“白酒立法”的言论,在微博上曾引发热议。泸州老窖柒泉乾阳酒类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戴旭涛表示,支持法律手段来保障行业健康发展。更有人直接表态:白酒当立法。

  事实上,赞同蔡宏柱这种观点者不乏少数。四川省宜宾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徐进表示,对于白酒的管理应该要上升到法律层面。“受塑化剂风波等因素影响,白酒产业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与之相对比的是在国外,酒类产业的法律法规体系是非常完善的。”

   《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提到,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推进行业诚信自律,督促企业遵守行规行约,树立一批遵纪守法、履行社会责任的诚信经营企业典型。总的来说,酒类行业发展必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任何人、任何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不容侵犯,一定要做到奖罚严明。

  而中国商业联合会名誉会长、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何济海在接受《华夏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酒类立法不仅是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保障,还是酒类流通市场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原副会长、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理事长杨自鹏更是告诉记者:“如果酒类立法事项真能完成,酒类流通市场就走向成熟了。到目前为止,酒类立法虽然有许多重要进展,但是实质性的成果还没出来。所以酒类立法既重要又困难,任重而道远。这件事情需要政府、企业、行业协会以及消费者共同努力,从而净化酒类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益,促进酒业健康、持续发展,若立法成功则将为中国就业提供真正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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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立法呼声已久

2011年
     我对于酒类立法一直是持赞成的态度,一方面可以规范我们自己的行为,一方面也能规范其它企业的行为。目前,酒类生产和流通领域都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流通领域,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假冒伪劣不断,影响到真正生产名牌产品的企业。此外,酒类行业是一个高税行业,但现在偷税、避税、漏税的现象比较严重。因此,制定专门的酒类管理条例是非常有必要的。此前国务院对酒类立法进行批示,说明国家已经高度重视酒类立法问题,如果酒类管理法规出台,将有利于维护食品安全、减少税收流失、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规范酒行业发展,将大大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时任全国人大代表、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 季克良


2012年
     政府相关部门针对酒类立法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作为生产企业,非常希望它早日问世,它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净化市场环境,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还可以全面规范行业发展,比如对白酒行业的产能扩建行为给予约束,以确保行业综合质量水平;比如保护酿酒生态资源,更好地实现酿酒行业可持续发展,这些都应该通过立法的途径加以科学引导。
     ——全国人大代表、五粮液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唐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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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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