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业新闻网

华夏酒报官方网站

官方
微信
官方
微博
首页 > 监管 > 正文
大庆追根溯源查出千万元假酒案
来源: 《华夏酒报》  2011-12-19 09:16 作者:赵禹
     本报讯 12月15日,《华夏酒报》记者从黑龙江省酒类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一起通过随附单追根溯源追查出来的千万元假酒大案日前在黑龙江省大庆市被破获,现场查获假茅台酒314箱,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价值1000余万元,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了解,今年9月下旬,在黑龙江省酒类管理办公室组织全省范围内开展的酒类市场专项检查活动中,省酒类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联合大庆市酒类稽查大队对大庆市酒类市场进行检查时,在大商集团所属的大庆市一大型商超库房内发现并查扣了55瓶500ml装(53度)假冒茅台酒。随后,执法人员根据商场出示的酒类流通随附单进行追根溯源检查,最终追查到大庆市隆嘉冠明经贸有限公司。

     然而,在对该公司的店面及库房的搜查中,并未发现与超市同批次的酒类商品,也没有发现涉嫌假冒酒类。由于该公司是今年8月新成立的“飞天”750ml装(53度)茅台酒的黑龙江省总代理商,经营规模较大,出于职业敏感性,执法人员判断该公司不可能只进几箱酒,于是对其工作人员反复做思想工作,经过耐心的劝导和教育,公司经理孙某感到事态严重,于11月21日报警。在孙某的配合下,办案人员在其藏酒的两处库房当场查扣涉嫌假冒茅台酒314箱,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广东人王某夫妇、贵州人龚某等4人。

     据孙某反映及犯罪嫌疑人交代,2010年6月,李某、王某夫妇通过自称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人员的龚某为孙某办理了“飞天”750ml装(53度)茅台酒黑龙江省代理权,并索要经费900万元,李某、王某各得200万元,龚某得500万元。

  后孙某通过王某购进价值800多万元的茅台酒,供货渠道是龚某以380元/瓶的价格从贵州人张某处购得的假冒茅台酒,加价后以580元/瓶价格供给李某和王某,龚某获利200万元左右。李某和王某加价后以850元/瓶价格供给孙某,从中获利300多万元。孙某所购进的茅台酒中,经鉴定发现除珍品茅台酒外,假冒茅台酒价值600多万元。这批酒的仿真度极高,从外观到防伪码、防伪器具都有,消费者很难辨别。

     黑龙江省酒类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永桓向《华夏酒报》记者表示,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中的随附单制度在破获本案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追根溯源,从酒类零售终端追溯到供货方,挖出了本案的涉案犯罪嫌疑人。此案的成功破获,为酒类流通管理部门在加强行业管理方面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强化随附单的使用和管理,可有效斩断假酒销售链条。

     王永桓同时表示,执法检查中认真仔细,不漏掉细小疑点;坚持追根溯源制度,深追细查,一追到底;把严格执法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启发教育,使之积极配合酒类管理部门行使职能,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放心酒”工程的有效实施。&文章来源华夏酒报nbsp;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编辑:闫秀梅
相关新闻
  • 暂无数据。。。
总排行
月排行

—— 融媒体矩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