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业新闻网

华夏酒报官方网站

官方
微信
官方
微博
首页 > 监管 > 正文
山西省酒管办:酒类商家须设“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标牌
来源: 新华社  2011-03-27 14:43 作者:叶健

  新华社太原3月27日电 记者从山西省酒管办获悉,从即日起,山西省开始推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制度,所有酒类零售经营户,都要到与登记注册地工商部门同级的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备案后,须在店内设“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标牌。


    据了解,今年山西省将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推行备案登记制度是其中的核心内容。酒类经营者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时,要提交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业主身份证等。如是总经销商、总代理商,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授权书。


    山西省酒管办还要求,酒类经营者在商务部门备案登记后,须在店内显著位置设立“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标牌。对未按规定设牌,或向未成年人售酒者,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执行的,将依法严处。

编辑:李蔚
相关新闻
  • 暂无数据。。。
总排行
月排行

—— 融媒体矩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