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业新闻网

华夏酒报官方网站

官方
微信
官方
微博
首页 > 监管 > 正文
酒糟案 金酒前总座求刑3年
来源: 台海网  2010-07-08 14:03 作者:台海网
7月8日讯据“中央社”报道,金门县营金酒公司酒糟清理弊案,金门地检署今天侦结,前总经理王毅民、助理管理师黄寿桂造成公司新台币3940万元损失,以涉嫌违反刑法背信罪提起公诉,并具体求刑3年。

  金门地检署说,金酒公司办理96年度酒糟清理标售案,时任总经理的王毅民(现已离职)为评选委员会召集人、总务室助理管理师黄寿桂为招标作业承办人,竟不思恪尽善良管理人职责,造成金酒公司损失。

  金门地检署表示,金酒公司酒糟清理标售案,有6家厂商符合投标资格,王毅民和黄寿桂明知参与投标的全自然农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价过低、行销企划书内容粗率,竟违背职务、违反政府採购法、最有利标评选办法等规定,变更招标文件,帮助全自然公司取得标售案承揽权。

  金门地检署指出,金酒公司酒糟清理20万公吨标售案过程中,黄寿桂受王毅民指示,洩露入选厂商宝德公司酒糟清理每公吨300元报价给全自然公司,让全自然公司变更报价由原先每公吨15元调高为103元,并取得标售案的优先签约权,以致造成金酒公司损失3940万元的收益。

  金门地检署指出,金酒公司系由金门县政府持股达99%以上县营事业,王毅民、黄寿桂却不顾金酒公司、金门县政府的权益,致令公司损失,犯后仍否认犯行,未见悔意,均依违反刑法背信罪提起公诉,并请从重各量处有期徒刑3年。

编辑:张勇
相关新闻
  • 暂无数据。。。
总排行
月排行

—— 融媒体矩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