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食品安全网络建设,武汉今年将建174个街(乡镇)食品监管站,以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的日常检查和信息报告等工作。
武汉市政府将于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将明确市、区政府和管理食品安全的“大盖帽”——农业、质监、食品药监、商务、工商、城管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涉及的不同环节,食品安全将实施“分段管理”。即: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活动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活动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饮食服务活动的监管,承担食品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商务、卫生、教育、城管等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商场、超市内的自产自销食品(包括土特产、熟食、卤制品等),明确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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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