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为净化市场环境,给全县人民营造安全、祥和的购物氛围,门源回族自治县工商局高度重视,采取日常巡查、重点检查等多种形式,确保节日市场食品安全。
2月7日下午,县工商局经过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在县公安局刑侦人员的密切配合下,对该县华洋酒业的一处仓库进行突击检查,查获涉嫌侵权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中华”、“芙蓉王”、“苏烟”等香烟323条和“茅台”、“五粮液”等酒183瓶,案值达17万余元。
案发后,门源县工商局按照有关程序,及时抽取涉案商品样品,连夜指派人员分赴兰州、西宁等地进行检验。经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鉴定证明,此次查扣的42瓶“五粮液”酒和78瓶“五粮春”酒全系假冒该公司“五粮液”、“五粮春”注册商标产品,涉案的其他商品已交有关部门进行检验鉴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