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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重要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不得调价
来源: 华夏酒报  2009-03-18 08:56 作者:王海鹰
  新华社济南3月14日电 从山东省物价局了解到,山东省今年将加大对部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力度,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调价格。

  成本监审是政府价格决策的前置环节。山东省提出,今后凡是纳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都要依法履行成本监审程序,没有成本监审的,一律不得进入价格审批程序,不得制定或调整价格。未经成本监审定价、定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坚决杜绝“关系成本、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人情成本”,使成本监审结论经得起社会方方面面的质询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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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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