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酒类产品生产流通秩序,保障酒类产品的消费安全,3月1日至5月31日,广东省广州市将对酒类生产、经销企业展开2008年度酒类许可证年检工作。
根据《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规定,凡持有效广东省酒类生产、批发、零售许可证的酒类生产或经营企业均应参加年检。不参加年检者,视同自动放弃酒类生产经营资格,收回酒类许可证。酒类生产企业年检所需的材料有《2008年度省酒类生产许可证年检表》、《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酒类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国家认定资质的酒类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检测报告、2008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报告等相关证件及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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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