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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管工作亟待实现“四个转变”
来源: 《华夏酒报》  2008-12-03 08:55 作者:何冰


  吉林省延边州酒类管理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同业前列,这得益于地方立法保障了软、硬件管理的日渐完善。日前,谈起延边州先进的酒类管理工作,延边州酒类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鲁劲松对《华夏酒报》记者说,酒类管理工作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提升,其中的关键是要实现“四个转变”。


  延边州酒类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鲁劲松向《华夏酒报》记者介绍说,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延边两级酒管办共查处各类酒类违法案件121件,行政执法案件行政相对人没有一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是,目前的酒管工作仍存在很多的问题。


  鲁劲松对《华夏酒报》记者说,从执法过程来看,一是监管难度加大了。主要原因在于,酒类市场准入门槛过低,尽管酒类生产的准入门槛国家已经在严控,甚至不再审批新的白酒生产企业,但国内白酒生产企业数量仍是一个很庞大的数字,还需要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相对于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更需规范,尤其是酒类批发企业,因为没有注册资金的限制,导致行业整体在数量而不是质量、在粗放而不是精细管理层面上进行竞争,而随着流通主体多元化和制假、售假手段的提高,更进一步加大了监管难度。


  二是监管手段单一、经费缺乏、对售假处罚力度不够。近些年来,酒管部门和名酒厂家联手,借助厂家的专业人员和设备,对名酒的打假取得了明显效果。但对于中低档白酒,则仍然采取手摸、眼观等传统的原始打假手法,缺乏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不仅是酒管部门,其他相关的执法部门也同样缺乏相应的检测设备。有的部门即使具备了检测能力,但因为不能做到检测数据共享,加之检测收费高,单支干红葡萄酒的检测费为700元,啤酒为600元,普通白酒为480元,如果没有专项检测经费作保障,也无法真正起到监管作用。


  同时,由于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制假、售假处罚力度不够,导致违法成本偏低,使不法分子敢于以身试法,厂商勾结。


  鲁劲松对《华夏酒报》记者介绍说,今后酒类管理工作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提升,其中的关键是要实现“四个转变”:一是要从行政监管逐步向依法监管转变,实现行业监管整体升级;二是要从主渠道监管向全程监管转变,这就要求备案登记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制度和可追溯制度必须执行得力;三是要从取缔制假、售假窝点向构筑酒管信用体系转变,通过“放心店”、“放心酒”等工程的推广和“信誉黑名单”制度的实施等,来构筑酒管信用体系;四是要从以传统的手工、人力稽查管理向依靠信息技术监管转变,积极探索信息化监管手段,向技术要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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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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