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永修县实行酒类贴标管理办法,要求市场上所有的酒类商品,都必须贴上由当地商贸局印制的标签,才被允许在当地销售,每一张标签,商贸局要收取0.08元至0.4元不等的费用。这受到酒类经销商和市民的强烈质疑,一位啤酒代理商表示,贴标签夺去她一半左右的利润。(《中国青年报》)
《齐鲁晚报》指出:
“不贴标签禁卖酒”事件充分说明,在某些地方,行政垄断、滥用权力在侵蚀市场经济肌体的同时,也极大地破坏了社会公平。《反垄断法》于8月1日开始实施,笔者期待这个有着“市场经济宪法”美誉的法律能得到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贯彻《反垄断法》不妨就从严查“贴标案”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