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加强酒类批发商管理。邵阳城步苗族自治县酒类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酒类批发经营责任考核制度,将酒类批发应具备的条件、经营规范、配合监管等三大项内容细化为14个子项制作成《酒类批发经营责任书》,由酒管办组织所有酒类批发商年初签订责任状、年底进行考核,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企业,对优秀企业授予“优秀酒类批发商”称号,对不合格企业璀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报上级取消批发资格。
此项制度自去年实施以来,先后有旭日批发部等3家批发商被评为2007年度优秀酒类批发商,对一家批发商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制度,对该县酒类批发商的经营管理有了具体的量化标准,有力促进了酒类流通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