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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盼监管者“天天‘3.15’”
来源: 中国酒业新闻网  2008-03-14 09:02 作者:赵禹
     又到一年“3.15”,在这一天到来之前,酒类市场混乱局面表现的最为清楚。套用央视春节晚会上小品中的一句经典台词:为什么呢?
     每年的“3.15”到来之前,各级工商、质监、商务等产品质量和市场监管部门,都要向社会公布一些打假结果。近年来,这些部门习惯的做法是,将打假成果汇总成“某某地十大典型造假案例”,以示其“业绩”。从各地通报的这些成果来看,酒类方面的假冒伪劣案件都赫然在列,有的地方甚至不止一个案件位列其中。
     据3月13日的《河南商报》报道,在河南省质监局公布的2007年度十大典型造假案中,造假酒的案件占一半。
     假酒横行市场已经尽人皆知。拿今年的春节前夕酒类市场来说,由于企业生产能力不能满足市场旺盛的需求等原因,茅台、五粮液等名酒的部分品种经常出现断货现象。然而,在一些酒店、烟酒专卖店等零售场所,却是随买随有,这些酒哪来的?找不出不是假酒的解释。一位经销商告诉笔者,今年春节前,卖假酒的那些人发“大发”了。
     尽管明眼人都明白一个现象:什么酒好卖,什么酒假的就多,但是我们遗憾地发现,相关执法部门对这种市场状况“那是相当地”缺乏打击力度,走过场、一阵风、找借口、推责任,缺乏“执法为民”的责任感。
     如今,长期以来存在的饮酒安全问题,已经不再只是个市场秩序的问题了,更是一个民生的大问题了。
     酒类市场混乱,除了一些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者利欲熏心的原因外,监管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不究等也是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
  这些部门长期以来习惯于发证、收费,而缺乏有效的监管长效机制,大多采取的是阶段性检查、抽查,尤其在重大节日期间动作较大,而平时很少有所作为,即便有,也是接到举报而后为之;还有的就是专项整治“一阵风”式的行动,这种监管方式难以保证监管到位。即便查处到了问题,有的部门也是采取一罚了之,对制假售假行为难有震撼作用。
     市场监管责任不到位也是监管不力的重要表现。一些部门“惟利是图”却不愿担责,有利益的时候争先恐后,该承担责任的时候相互推诿,虽然是多头管理使然,但是更多是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
     尽管当前监管部门存在问题较多,但笔者并不是想说上述部门一无是处,只是在“3.15”到来之时,针对酒类市场混乱现象摆摆事实,以期能够引起这些部门反思,并希望能够引起高度重视,“在其位,谋其政”,此乃肩上责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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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永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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