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的存酒规则引发争议由来已久。
消费者存在酒吧里的酒,超过了酒吧规定的期限没有取走或者喝完,就得由酒吧自行处理,这到底合不合法?海口消费者刘先生日前就对此“行规”表示置疑。有律师表示,酒吧此做法有些欠妥,但因目前法律上也没有相关规定,因此消费者只能被动地“按规行事”。
消费者:花钱买的酒不归自己?
据了解,消费者刘先生于2月17日到海口海秀大道的好百年演艺城消费,临走时考虑到还会再来消费,便将剩下的13瓶啤酒存在该酒吧里。当时酒吧里给他开的存酒单上标明,存酒期限是15天,如在此期限内没有将酒取走,酒吧将会自行处理这些啤酒。
刘先生心里不禁嘀咕:这些自己花钱买的酒,凭什么过了15天就不是自己的了?
酒吧:存酒容易变质且占空间
对此,记者走访了海口多家酒吧,发现各酒吧关于存酒的规定大同小异,啤酒一般可存放15天,洋酒可存放15天到一个月不等,逾期不取将由酒吧自行处理。有的酒吧表示,由于开了封的红酒容易变味,一般情况下不接受保存。
酒吧里的工作人员表示,一方面是考虑到消费者的存酒时间长了会变质,另外一方面是消费者存放的酒会占用到酒吧里的仓库,因此酒吧里做了相关的规定。
律师:酒吧无权自行处理存酒
酒吧是否有权自行处理消费者存放的酒呢?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富岛律师事务所的田律师。田律师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限定酒吧的存酒期限。但是他觉得酒吧这种做法有些欠妥,因为消费者已经付了钱,买了这些酒,酒的所有权就归消费者,酒吧提供存酒的服务,则仅有保管权,没有权利自行处理消费者存放的酒。酒吧可以与消费者协商存酒的期限,而不应该单方面决定存酒的期限。另外,田律师觉得,15天的时间太短了,建议可适当延长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