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至18日,吉林省延边州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举行了全州酒类专卖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近60名执法人员学习了《吉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试行)》以及有关假冒伪劣酒的鉴别知识。
《吉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试行)》是吉林省法制办制定发布的,于200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培训期间,延边州酒管办有关负责人就《吉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文章来源华夏酒报试行)》新增加的执法文书种类,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对近期查获的假冒伪劣酒进行了说明和比对。
延边州酒管办主任田永哲在会上要求全州酒类专卖管理部门,要全面贯彻实施备案登记制度和随附溯源制度,加强酒类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酒类;积极为酒类经营者提供政策、信息和组织服务,帮助酒类生产企业培育名牌产品;健全酒类流通监测体系,构建诚信经营的良好环境;加强“四型机关”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百姓饮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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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