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2月28日、3月2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电视台经济生活(生活、公共文章来源华夏酒报)频道、卫视频道,2月28日、3月16日各省会(首府)城市晚报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广告进行了监测检查,其中,“通脉强肾酒”、“虫草双参酒”因违规宣传被查。
据了解,发布于2007年2月28日《羊城晚报》的“通脉强肾酒”药品广告中有关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该药品广告审查批准的内容,使用大量消费者和患者名义为药品功效作证明,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发布于2007年3月16日《成都晚报》的“虫草双参酒”药品广告,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擅自发布,广告中含有不科学的表示药品功效的内容,使用消费者和患者名义作证明,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法广告,将责令停止发布,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其广告业务的处罚。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编辑:李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