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工商局公布了对全省散装白酒的质量监测结果,在监测的省内6个地区86家经销商销售的100个批次散装白酒中,合格的8个批次,不合格率达92%。目前,四川省工商局正组织对不合格经销企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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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华夏酒报sp; 在不合格白酒中,酒精度不合格、违规加入食品添加剂、总酸总酯不合格等问题比较突出。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甜味剂糖精钠不得用于蒸馏酒中,但此次59个批次存在违规加入食品添加剂糖精钠,占抽检批次的一半以上。另外,有21个批次总酸不合格,有59个批次总酯不合格。两者不合格,在正常情况下说明工艺不良,基酒品质差;在非正常情况下,可能是直接用酒精通过简单勾兑而不达标。
部分存在不合格散装白酒的生产企业有:崇州市崇阳胡记酒门市,井研县千佛酒业有限公司,洪雅县高庙白酒厂,四川眉山东坡区金龙泉酒厂,成都市大邑县金谷酒厂,岳池县九龙镇民生桥酒厂 ,宜宾兴文县共乐镇酒厂,峨眉山市符溪泉水酒厂,眉山市东坡五龙酒厂,重庆江津泉香酒厂,眉山市东坡区五龙酒厂,邛崃市平乐镇桑园酒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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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