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4·23”事故调查组认为,盲目施救导致雁荡山酒厂3人死亡
记者20日从温州市政府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刚出具的一份调查报告获悉,乐清市雁荡山酒厂有限公司“4·23”职工中毒窒息死亡事故系一起较大的安全责任事故,盲目施救是导致事故扩大的直接原因。
今年4月23日下午1时30分许,乐清市雁荡山酒厂组织员工王连华、张良河对厂内的地下蓄酒池进行清洗,该地下蓄酒池用于存放压滤后的黄酒。王连华在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的情况下,通过竹梯直接下到酒池内,下到酒池内即晕倒,张良河发现王连华晕倒后,马上跑到厂门口呼救。此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庄良枢即跑到酒池边,在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的情况下,直接下到酒池内救人,不到一分钟,也晕倒在酒池内,闻讯赶到的技术员杨增福见状也下到酒池内救人,随即晕倒。当救援人员将3人带出酒池后送医院,均救治无效死亡。
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和技术分析,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是造成事故扩大的直接原因。调查组认定蓄酒池内通风不良,残留的酒糟发酵消耗了氧气,并产生大量二氧化碳,清洗作业人员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直接进入蓄酒池作业,吸入高浓度二氧化碳造成急性中毒,并伴缺氧窒息导致死亡。
调查组认为事故间接原因是雁荡山酒厂未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依法建立安全生产机构和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操作规程不健全。另外,当地人民政府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导致该企业安全管理混乱情况未得到有效整改,是造成该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调查组还责成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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