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昌黎葡萄酒”国家标准通过审定,标志着昌黎葡萄酒将与绍兴黄酒、龙井茶一样享受市场保护的特权,这在葡萄酒行业尚属首例。据了解,该标准有望在数月后正式实施,将由昌黎县葡萄酒业管理局与昌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负责标准实施的监管工作。
参加此次审定会的有中国酿酒工业协会葡萄酒分会秘书长王祖明、中国农业大学苗木专家战吉宬、昌黎产区龙头企业负责人、秦皇岛市技术标准的专家及葡萄酒行业专家。
专家对该标准提出了改进建议,并现场修改,最终通过了审定。
据了解,为了有效保护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2005年,国家正式实施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同时废止《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通过法律形式对产自特定地域;产品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进行市场保护。
昌黎县葡萄酒业管理局局长齐友昌介绍,《“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昌黎葡萄酒”国家标准》对《原产地域产品昌黎葡萄酒》进行了修订,将所有“原产地域”修订为“地理标志”,并针对葡萄品种、产品分类、净含量、出厂检验项目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重新修订。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突出了昌黎葡萄酒的地域特色,着力打造昌黎产区品牌的差异性与唯一性。昌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准高于国家标准,齐友昌解释说,这样做的的目的在于提高产区的整体质量,保证昌黎的立县产业,拉动葡萄酿酒种植,让葡萄种植农户受益。
王祖明对昌黎产区的做法予以肯定,他指出,近年,葡萄酒行业虽然每年高速增长,但目前国内葡萄酒产业发展尚未成熟,背后隐藏着产业根基薄弱、行业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尤其在基地方面与先进葡萄酒生产国家存在巨大差距。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越来越多的国外葡萄酒企业对中国葡萄酒市场“虎视眈眈”,中国葡萄酒企业如何应对挑战,继续保持市场优势,值得认真思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昌黎葡萄酒”国家标准》确认、彰显并保护了昌黎葡萄酒的唯一性和独特性,有利于昌黎葡萄酒打造地域特色产品,应对未来更加激烈的国内、国际市场竞争,抢占市场先机,值得其他产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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