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不仅是一次隆重的体育盛会,也是众多奥运赞助商赚钱的好机会。但是,奥运营销最应该把握的是奥运的主旨、主题及精神,否则,可能会得到事倍功半的结果。
不论是企业事件营销也好,是无奈之举也罢,如果简单地把奥运赞助商当做一种身份的象征,以为披上这张“皮”,消费者就可以记住自己,买这个品牌的产品,那就把消费者想得太简单了。
随着北京奥运会开幕的临近,企业奥运营销的宣传也逐渐进入炽热阶段。众多中国企业不管与奥运沾不沾边,都憋足了劲、备足了钱,想借奥运光环给自己脸上贴金,好像不能参与奥运营销,企业就没法活了。当然,能与奥运搭上边固然可喜可贺,如果不能,天也塌不下来。 企业要正确理解奥运营销的本质,这样才能进退得当。
“烧钱”的奥运营销
2007年9月,在面向奥运会官方赞助商举行的一次广告时段拍卖中,伊利集团以2000万元人民币买下央视转播奥运会开幕式和闭幕式节目的4段15秒广告,而红牛饮料则以1.59亿元夺得央视夜间节目《今日之星》的独家冠名权,成为央视奥运节目广告时段的“标王”。
但是,这仅仅是在核心媒体上的一次性花费,更大的费用以及更广泛的推广需要企业投入更多。中央电视台2008年6-8月的媒体报价,比2007年同期提高了3-4倍。面对吸引亿万观众的体育盛会,所有的投资回报评估标准都被抛到九霄云外,取而代之的是如何抢占资源。毕竟,资源是有限的。
当然,对于奥运赞助企业而言,赞助费只是投入的一部分。媒体高涨的广告费用以及奥运营销的传播活动,使企业不得不为此支付巨额资金。
奥运营销的明星效应
明星为广告做代言,早已屡见不鲜,即使是奥运冠军也不例外。雅典奥运会之后,刘翔、郭晶晶、张怡宁等人的身价也水涨船高。
刘翔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一炮走红,一夜之间便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不仅名声在外,就连广告片约也是滚滚而来。对于刘翔代言的广告,国家体育总局田径管理中心也有明确规定,一级代言品牌最多五家,刘翔会专门到场拍摄广告;二级代言不出席活动,不到专门的拍摄地点进行拍摄,只能在训练当中或结束后参加活动;三级代言就只能用现有的资料做宣传。
颇有先见之明的耐克公司在2002年就与这位“希望之星”签约。雅典奥运会110米栏预赛之前,耐克公司开始全国范围播放刘翔的广告,等到刘翔获得冠军的时候,广告效益达到了高潮。后来,耐克为刘翔量身打造了一款以“天生我翔”为名的AirMax360跑鞋,只限量发行1000双。耐克认为,刘翔能够很好地诠释它们在中国的本土化策略,这是一次双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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