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二:契约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有两个问题没有解决,一是情感问题, 二是大义的问题。 在打苏州的时候, 赵二虎说服了太平军守城领导人,苏州城不战而降。但是,由于缺粮无法收编这些降兵, 庞青云主张杀掉降兵,免绝后患。这样的决策在赵二虎看来,完全是背信弃义。 其实,这个时候,庞青云内心也是矛盾的,但是利大于义。所以,从这里可以看出,兄弟三人,在面对义和利的关系上, 庞青云是个利大于义的人,而赵二虎则是义大于利,姜午阳则是二者之间的调和角色。 导致他们关系彻底破裂的是屠城事件,庞青云作为兵家,军队利益当先,赵二虎仁义为本,这样他们深层次的价值观冲突已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特别是赵二虎私发军饷的事件,相当于CEO造成既成事实强加于董事长,赵二虎也开始不遵守契约了,投名状更是名存实亡了。 由此来看,纳投名状式的心理契约只能解决企业草创的“基本温饱问题”,却不能解决主要成员之间价值观冲突的根源性问题,更不能解决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所有问题。 启示三:企业不会停留在契约水平上。 企业一旦产生,除非夭折,其本性决定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随着发展壮大,企业初期存在的裂痕就如同婴儿身上的疤痕一样不断增长。 在庞青云登上巡抚宝座前夕,为了统一组织文化,为了稳固其威信 ,只能选择干掉赵二虎。 而一直站在中间协调的姜午阳,发现没有办法协调的时候,选择了与大哥同归于尽。 当利、义的冲突交织到了无法调节的地步,悲剧就产生了。 企业不会停滞在契约层面,这是由企业发展本性所决定的。作为企业创建者,只有顺应企业发展这一规律,与时俱进,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引进先进管理模式 ,注入新文化理念,并不断对企业主要成员进行培训再教育,务必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归同价值观,才能从“投名状”式心理契约层面上的统一上升到企业文化层面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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