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总是报以敬意,而对自杀者,人们总是唾弃他们自私,似乎他们没有意识到或者说没有重视活着是一种责任,上对父母,下对儿女。当活着成为一种责任的时候,这符合生命的本来意义吗?真是世间万苦人最苦,有谁想过自杀者的痛苦呢?人,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天起,就不属于自己了,他们没有权利选择生还是死,生死是掌握在别人手里的,这个“别人”不是给予生命的人,更不是拥有生命的人,而是与生命毫不相干的人,诸如医生、警察、杀人犯……(呵呵,都是结束一个人的生命,怎么性质就这么不同呢?)生与不生你无权选择,死与不死你同样无权选择,从你出生的那一刻起,你只有活着的义务,哦,也可以说是权利。奇怪,在这一点上,权利和义务竟然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哈…… 我为什么要喝那么多的酒呢?这个问题,同我为什么要活着一样没有答案,也一样无奈。尽管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活着,而我必须活着,酒也一样,杯中那或白或黄或红的液体我不想喝,可每次都苦不堪言地倒进去,接下来就万丈豪情平地起,狂歌劲舞,不可一世,稍一冷静,就从云端跌进深谷,然后是在谷底思考,我为什么活着,一连几天,像霜打的茄子。 但我不能自杀,我必须活着。当生活磨砺掉我全部热情后,我才能完成去天堂的轮回。这也许就是我出生时,自己为什么要哭,我轮回时,别人为什么要哭的原因吧。 活着,真是无奈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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