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区优势
历史悠久
作为中国第一瓶干红的诞生地,昌黎产区在整个中国葡萄酒发展历上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000年,昌黎县分别被农业部特产之乡宣传及推荐组委会和中国地区开发促进会授予“中国干红葡萄酒之乡”、“中国酿酒葡萄之乡”和“中国干红葡萄酒城”称号。2002年8月,“昌黎葡萄酒”成为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产品。2003年9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原产地域产品·昌黎葡萄酒》国家强制性标准正式颁布实施。2004年6月,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昌黎县华夏、地王,茅台等12家企业,涉及40个产品被获准第一批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2005年12月,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第二批申报的13家企业,涉及18个产品被获准使用原产地域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2006年6月,昌黎县干红酒酿造业被河北省科技厅认定为“河北省干红酒酿造特色产业基地”,成为第一批“河北省区域特色产业基地”之一。
2000年卢龙被中国地区开发促进会命名为“中国酿酒葡萄生产基地县”。 2005年,卢龙、抚宁被列入昌黎葡萄酒原产地域产品保护,顺利通过了“无公害果品基地”认证,酒葡萄产业发展有了一定的基础。
昌黎产区自身得天独厚的地位,及一系列荣誉的获得,使得企业只要标注上“产自昌黎产区”的字样,产品就容易被消费者认可,在招商引资等各方面更是处处体现出“有名气好办事”的优势。
结构合理
作为国内发展较早的产区之一,昌黎产区汇聚了华夏长城、茅台葡萄酒、香格里拉等一批国内知名企业,以及以朗格斯为代表的国内较顶级酒庄,同时产区内的中小型企业数量也达30多家 ,一定程度在规模上形成了产区效应,大中小企业、酒庄与部分特色企业共存,整体产区的结构较为合理。
该产区内,一方面华夏将自身大企业的资源优势与产区内中小企业分享,引导产区内企业走上正确发展方向,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不断提高素质保证产品质量,同时,朗格斯为首的酒庄企业为产区走好差异化做出了榜样,整个昌黎产区逐步向以龙头企业领头、中小企业护航、特色企业提升产区知名度的产业格局迈进。
同时在区域上、昌黎与卢龙形成了优势互补,企业集群与原料基地相结合,为大产区发展提供了坚实后盾。 农民具有丰富的种植经验
由于该产区的悠久历史,及职能部门进行了一定的技术知识普及,昌黎产区的葡萄种植户多具备一定的种植经验,整体素质较高。
昌黎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网络,从事酿酒葡萄栽培技术研究与推广的技术人员有171名,其中拥有中高级职称的有51名,境内有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昌黎果树研究所、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等科研教学机构,具有强大的技术依托与人才队伍。
而酒葡萄栽培在卢龙县也有10余年,具有丰富的酒葡萄栽培经验。县里通过编发《酒葡萄栽植管理技术》、《酒葡萄标准化管理规程》和《酿酒葡萄园管理月历》,对农民进行技术上的指导,并且该县酒葡萄品质好,糖度高。
优越的地理位置
昌黎产区位于北纬30度-50度之间,是世界公认的酿酒葡萄黄金种植带。土壤、温差、光照、降雨量等自然条件很适合酒葡萄生长, 生产酒葡萄的各项条件可与法国的波尔多地区相媲美,尤其是作为产区“原料大本营”的卢龙县有着独特的缓坡地势,更有利于葡萄苗木的多样化表现,生产酿酒葡萄的各项条件较好,且受自然灾害轻,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该县酿酒葡萄品质好、糖度高。
产区病症诊断
病因:基地建设薄弱,不利于产区做大做强。
病状:原料基地建设一直是昌黎产区企业最明显的“硬伤”,除了华夏、朗格斯以及香格里拉等几家龙头企业,大部分企业出于资金方面的考虑,在基地建设上多存在欠缺,大多实行与农民签定采收合同,极大降低了企业对原料的控制,企业与基地之间还处于原始的松散状态,未能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和完善的利益机制,产业内部衔接不稳定,不利于产业的发展壮大。
同时,产区内多采用自根苗繁殖,目前存在品种老化、退化、抗逆性、适应性较差以及品种单一等问题,这也是我国酿酒葡萄普遍存在的问题。
专家门诊:卢龙县县长孙国胜认为,要探索企业与基地之间有效的对接方式,真正使企业、农户、基地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根据“原料供应地”卢龙县的实际,可以发展以下几种模式:一是公司加农户模式,开发公司负责前期投资和产销、加工技术服务,然后拍卖给承包者经营。二是合同契约式,即酒厂与乡镇签订服务合同,乡镇与村委会签订基地合作合同,村委会与果农签订种植承包合同,使企业、乡镇与农户的利益连在了一起。三是“五统一”模式。各基地乡村通过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苗木、统一供水、统一技术服务”的方法,分户栽培管理。另外学习国内外成功经验,密切基地与企业的关系,让农民的收入切实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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