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发布了关于绿色证券的指导意见。今后,13类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将受到严格的环境监控,这也是今年环保总局连续推出的第三项环境经济政策。 这13类重污染行业是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这些行业的上市公司今后一旦出现环境污染事件,中国证监会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今年,环保总局将建立上市公司环境信息通报制度,一旦发现上市公司有非法排污等污染环境情况发生,将及时向社会通报。此外,环保总局还要在证券市场中选择比较成熟的板块或行业开展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试点,发布上市公司年度环境绩效指数及排名情况。 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指出,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环境准入机制还不成熟,对于上市公司的环保监管有所缺失,大部分企业利用从股市募集来的资金继续扩大污染,或者在成功融资后不兑现事先的环保承诺。在2006年上市公司年报中,有一半公司没有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甚至一些受过环境处罚的公司连处罚信息都没有及时公布。这不仅使上市公司本身存在着重大的资本风险,更让投资者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承受了巨大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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